
植树节即将来临,即日起,泰州市住建局在主城区范围开展“同绘一片绿 共建一个家”绿地认建认养活动。
绿地认建认养,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通过一定的程序,自愿出资认建认养一定面积(数量)绿地(树木)的行为。
认建认养范围为主城区范围内的公园、景区、游园、道路、河道绿地(树木),防护林、公益林等以及古树名木和其后续资源。
认建认养采用协议形式,相应的资金由认建认养单位(个人)提供。认建绿地的,个人出资不低于100元,单位团体不低于1000元。绿地认养标准为,每年每平方米绿地(含绿地内树木)不低于10元,树木(古树名木除外)每株每年不低于50元。认养绿地的,个人认养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单位团体不得少于100平方米。认养树木的,单位团体不得少于20株。
有意认建认养绿地的,可将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及认建认养意向(绿地和树木的方位、数量等),发至邮箱tzlh312@163.com。报名截止时间:3月11日。
据了解,3月12日下午2:30,市住建局将在天德湖公园南门内广场举行活动,发起植绿护绿、认建认养倡议,任命一批“绿格长”,认建认养主体选择一定面积、数量的绿地和树木,现场签订协议,同时开展家庭养花、盆景栽植等相关咨询解答活动。
除了绿地认建认养活动外,植树节前后,市住建局还将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及属地政府,在高港区海军广场、引江河沿岸等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掀起全民植绿、社会兴绿的热潮。
认建认养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建认养单位(个人)有权取得认建认养证书。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设置并保持标志牌1年:
1﹒认建绿地(林地)100平方米以上且认建资金达到项目预算的50%以上。
2﹒个人出资3000元/年以上或单位团体出资1万元/年以上认养绿地(林地)。
3﹒认养单株古树名木且认养费达到3000元/年以上或认养单株古树后续资源且认养费达到2000元/年以上。
(三)认建绿地的,标志牌设置期和冠名期一般不超过3年;认养绿地的,标志牌设置期和冠名期与认养期一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进行绿地冠名:
1﹒认建3000平方米以上的绿地(林地),且认建费用达到15万元以上。
2﹒连续3年每年出资5万元以上认养绿地(林地)。
3﹒认养单株古树名木或单株古树后续资源且个人连续3年每年出资6000元以上或单位团体连续3年每年出资2万元以上。
认建认养证书、标志牌内容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规定,市各绿地管理部门负责制作。认建认养单位(个人)在提供认建认养资金后,可随时了解资金使用情况和认建认养绿地(树木)情况,督促检查绿地(树木)建设和管护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