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下午,宿迁市政府召开五届六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宿迁将对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
一、市区现行阶梯价格制度有关规定
(一)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昆仑燃气公司现行平均居民气价为2.75元/立方米,阶梯价格为:第一阶梯,户年用气量300立方米(含)以下,每立方米2.67元;第二阶梯,户年用气量300-900立方米(含),每立方米2.94元;第三阶梯,户年用气量90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3.47元。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为2.81元/立方米。
双闽燃气公司参照昆仑燃气公司价格执行。
华润燃气公司未实行阶梯价格制度,现行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为3元/立方米。
(二)对阶梯气量保障的规定。对家庭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居民用户,可提供与该用气地址对应的《居民户口簿》向供气企业申请增加用气量。每户每增加1人,每年各档阶梯气量基数分别增加60立方米。
(三)对低收入群体用气保障的规定。对经市有关部门认定的市区低保对象、特困职工家庭继续实行优惠减免政策。每户每月免费用气量为10立方米。
二、本次调整的内容
(一)调整昆仑燃气公司居民气价,以昆仑燃气公司居民气价为基准,实行市区居民用气“同城同价”。按照购气价格加配气价格的原则,重新核定昆仑公司平均居民气价为2.72元/立方米。调整阶梯价格为:第一阶梯,户年用气量300立方米以下,每立方米2.64元;第二阶梯,户年用气量超过300立方米、900立方米以下,每立方米2.90元;第三阶梯,户年用气量超过900立方米,每立方米3.43元。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按阶梯气价第一档、第二档平均价格执行,为2.77元/立方米。双闽燃气公司、华润燃气公司均按此阶梯价格执行。
调整后,昆仑燃气公司、双闽燃气公司平均居民气价降低0.03元/立方米,华润公司平均居民气价降低0.33元/立方米。与省内其他市对比,宿迁价格最低。
(二)调整阶梯气量保障范围。增加户口不在居住地的常住人口为阶梯气量保障对象。对家庭人口超过4人的居民用户,可提供《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向供气企业报备核增用气量。
(三)调整低收入群体用气保障范围。增加特困供养人员为基本用气需求保障对象。对经政府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实行优惠减免政策,特困职工每户每月免费用气量为10立方米。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特困职工家庭名单由各区(含市各功能区)民政部门、总工会按职责分工及时向燃气企业推送,燃气企业根据名单主动对用户进行减免。
三、上述调整事项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阶梯气量基数、阶梯价格比例、适用对象、计量周期、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范围、价格联动机制等事项仍按《关于完善市区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宿价工〔2015〕118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