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崇集资案件”一直备受社会关注,据统计,此案各地受害群众多达6800多名,其中仅海门一地的受害市民就有2800多名。近日,海门法院对信崇集资案中36名从犯的所涉罪行开庭审理。
2014年11月,上海信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随后在海门、启东等地设立多家分公司,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和无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P2P证照的情况下,设置一月期、三月期,六月期、一年期四种所谓“理财产品”,并承诺4.67%至13%不等的固定保本年化收益率,采取债权转让模式进行自融。在营业期间,信崇公司制定业务提成奖励机制,招募大量业务员,通过发放传单、门店广告、组织聚会、口口相传及线上平台等手段向社会公开宣传,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据了解,信崇公司线下累计吸收资金33.45 亿多元,案发时有6.26亿多元本金无法归还。线上平台累计吸收资金745万多元,案发时有245万多元本金无法归还。
经审理,陆某某等36人虽不是案件主要被告人,但分别担任各级职务,开展非法吸收资金活动。庭审中,陆某某等36人认罪认罚,法院对其犯罪行为将择期宣判。
另外,去年海门法院已审理了信崇集资案中主要被告人甘某某、丁某等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对主要被告人判处最高2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零距离》记者/范涤青 钱丽君 编辑/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