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李建
21日,记者从农业农村部召开的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获悉,近年来,我国先后组织开展了五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共有28个省份、89个地市、442个县整建制开展试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重要制度支撑。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一项管长远、管根本、管全局的重大制度安排。中央明确要求,2021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目前,全国有74.5%的村完成改革,70.1%的村领到了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从试点情况看,改革积极探索了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了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护了农民的集体资产权益,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活力。农村集体经济是集体成员利用集体所有的资源要素,通过合作与联合实现共同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和吃饭问题。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形成既体现集体优越性又调动个人积极性的运行新机制。既能更好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又能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助力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近年来,全国共有43.8万个村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农民集体成员是集体经济的主人,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广大农民的权益是农村一切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设计和追求就是增加农民收入。从现状看,维护农民的财产权利显得越来越紧迫,但农民的增收和持续增收也越来越困难。改革集体产权制度,针对一些地方集体经营性资产归属不明、经营收益不清、分配不公开、成员的集体收益分配权缺乏保障等突出问题,着力推进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把集体的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实现农民对集体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分配的权利,能够拓宽农民的增收新渠道,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农民共享农村改革的发展成果。2019年,全国村集体经营收益超过5万元以上的村占到48.2%,集体成员累计分红超过3800亿元。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增添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农村改革是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强大动力,始终是推进农业农村发展的制胜法宝,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巩固农业好形势,推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都要依靠这个法宝。不断探索新模式新途径,寻求农业农村发展新的增长点和驱动力。从现实来看,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目前,家庭经营的积极性已得到了充分调动,但集体统一经营的功能发挥得还不够,模式和经验还不多,需要对其有效实现形式进行深入探索。当前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则为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提供了一种新路径。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发展农民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联合和合作,有利于激活农村各类要素的潜力,完善现代农业的经营体系,增添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件大事,是新形势下完善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举措,也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改革力度,统筹安排进度,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试点任务。而随着改革的落地见效,农村集体产权关系将更加清晰,农村集体经济将焕发新的活力。(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