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为农民卖蔬菜!全省首家“共享农庄合作社”在苏开社啦~

2020年07月29日 07:09:00 | 来源:看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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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黄车、充电宝...无处不在的共享经济已悄然融入我们的生活。可你知道“共享农庄”吗?其实,咱们苏州就有!而且一场共享农庄的”新实验“ ——共享农庄合作社,也已正式开启~为乡村振兴发展装上“助推器”!

  一次偶遇启发了一场改革

  “我记得非常清楚,那天是凌晨5点多,我在村里进行疫情防控执勤工作。迎面就走来了一位挑着扁担的老阿姨。她告诉我说,自己是去卖家里吃不完的青菜的,但跑遍了好几个菜市场,都没什么人要,这几天就赚了十几块。

  湖浜村党支部书记金琦告诉记者,正是这次和老阿姨的偶遇,让他在脑中迸发了一个想法。

  “虽然现在的农村家里都有车有房,可他们绝大多数都是靠外出打工致富的。” 一边说着,金琦指向了窗外的一处民房。

  “但你看,年轻人们都外出打工了,可村子里还有不少老人,他们就靠着房子后的这一小块自留地上的蔬菜来补贴家用。”金琦告诉记者,在湖浜村,几乎每家都有一小块屋后的自留田地,农民们种了菜就会拿去市场上卖。

  “可他们既没有任何的品牌优势,也缺少好的销售渠道。即使价格比市面上的蔬菜要低,但实际的收入真的非常少。于是,我就想到,如今共享农庄概念带动了一批农民致富,那我们能否以此搭建一个平台,帮助他们销售农产品。”

  “共创才能共享”

  “打造品牌,是我们之前都没想到的。”金琦说,在他们调研时发现,不论是集体种植或是农户承包种植的农产品都面临销路不宽、价格较低的问题。

  辛苦种植的高品质农产品卖不出去,卖不到好价格,自然不能给农民创收。而为了打破这一现状,金琦就和其他村干部一起,研究出了“湖浜共创社”这个品牌,希望以此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民收入提升。

  2020年4月29日,“湖浜共享农庄合作社”正式通过工商审批,成为苏州市乃至江苏省首家以“共享农庄”理念命名的农村合作社。

  “非常幸运,当时在注册这个合作社时,还没有人提出类似的想法。”金琦兴奋地说到,在合作社成立后,也注册了自己的品牌,就叫‘湖浜共创社’

  “‘共创’这个词有它的内涵,我们希望告诉农民们,只有共同努力创造财富,才能共享这份财富带来的幸福。”

  农民:信心满满!全力支持!

  家住湖浜村的盛银林今年58岁,因为工作变动,2008年他回到村里,开始专注于种好自家门前的半亩自留地。

  “我平时会种植些青菜、黄瓜这样的蔬菜,多出来的会拿去市场上售卖。”盛银林告诉记者散户去市场上卖菜,不仅要交摊位费,销路上也没有那些品牌蔬菜好,一年下来最多赚上3000多块钱。

  “但我这年纪,也不大可能有单位要我,所以我只能指望着这块地了!”盛银林感慨道。于是,在听说要成立湖浜村共享农庄合作社,帮农民卖蔬菜时,他第一时间向村委会报了名。

  当然,合作社也有它的准入原则。金琦告诉记者,因为合作社面向的是湖浜村的农民,所以他们要求,加入合作社的必须是湖浜村从事农业种植的村民,并且供给合作社的农产品质量也要严格把关。

  “这个合作社能为你们带来收入吗?”记者问道。

  听到这个问题,盛银林毫不犹豫地点起了头。

  “我对合作社的未来充满信心,而且我们是要打造品牌的,有了品牌的加持,我们的蔬菜在市场上就有了竞争力,就能卖出个好价钱!”

  据了解,2019年,苏州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共享农庄(乡村民宿)促进农文旅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确立了全市2019—2022年发展100个共享农庄(乡村民宿)的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

  目前,全市已初步建成了14个共享农庄(乡村民宿),总面积8179亩,其中农业生产面积5852亩。建成涉农共享项目71个,参与建设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农民、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达823个,营业收入超2.3亿元。而湖浜村共创合作社的建立,正是共享农庄发展路上一次新的探索。

  (来源:看苏州  编辑/张闻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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