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中旬,长航公安镇江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长江镇江段某港区附近水域有人经常电捕鱼,经过一段时间摸排,6月28号凌晨,警方对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抓捕。
长航公安镇江分局镇江派出所民警 关天祺
当时我们在现场查获渔获物总共是50公斤,渔获物里面有长江鳊鱼,长江红眼鱼,长江鲑鱼,还有长江鲈鱼。
民警现场抓获了电捕鱼归来的嫌疑人李某、蔡某和负责收购销售的薛某,并查扣渔船1艘,电捕鱼工具1组。
长航公安镇江分局镇江派出所民警 关天祺
这个犯罪嫌疑人反侦察意识非常强,基本上薛某收购鱼的过程中,不用现金,都是通过他妹妹微信转账。
警方查明,今年5月以来,李某、蔡某先后在长江镇江水域电捕鱼20余次,上岸即将渔获物卖给薛某,非法获利2万元。薛某将收购的渔获物再卖给饭店老板周某等7人,非法获利1万余元。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饭店老板周某等7人被治安处罚,并出资购买33万尾花鲢鱼苗放流长江。
长航公安镇江分局镇江派出所民警 关天祺
在7月6日,我们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也配合渔政部门一起,将饭店老板周某等七人,购买的3万3千多元的江鱼苗,投放到长江当中,作为生态修复。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长航公安镇江分局镇江派出所民警 关天祺
非法捕捞涉嫌刑事犯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同样相关的一些人员也不要收购或者转卖长江鱼类,如果涉嫌长江鱼类收购,可能涉及收购赃物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同时民众如果在菜场、饭店发现这种收购贩卖长江鱼的情况,也可以向我们公安机关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