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童被困车内身亡,车主该担责吗?|荔枝时评

2020年06月24日 14:00:37 | 来源:荔枝新闻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文/刘远举

  (作者刘远举,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学者,专栏作家,媒体评论人;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涉事车辆停放位置

  最近,广州的一起悲剧,引发了网上广泛的争议。两名男童(分别为5岁与4岁)跑到家门口200米的地方,进入一辆因车锁故障而未锁车门的车里,结果触碰车内中控门锁按钮,把自己反锁在车中,因为长时间处于高温闷热环境,导致脱水性休克死亡。直到车主人回来,才发现车里有两个小孩,打电话报警,但为时已晚。

  在新闻报道中,男童的家属说,车主没有现身,“没有一句道歉,也没有任何说法”。这暗含着要追究车主责任的意思。正是这句话引发了强烈的争议。男童之所以能打开车门,是因为车锁出现故障,没有锁好,似乎车主确实存在过错。那么,车主应该为两个孩子的死亡担责吗?

事发后,现场拉起警戒线

  车主的责任,理论上应当建立在“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前提下。具体来说,就是车主应该“预见到车锁坏了,会有没人照看的小孩跑进去,把自己反锁”,这样的情况下,车主就有责任。但是,这是一个非常小的小概率事件,对预见性的要求太高了,超出了依据一般社会知识经验,应该能够预期的损害结果。

  很多人会觉得,不就是修一下车的事吗?谁叫你不去做呢?其实,这只是一个事后的结论。但在出事之前,有多少人能预见到这样的结果呢?假如车主要防范这种可能的话,那么,要考虑的可能性就太多了。再扩展一下,既然这两个孩子能逛到离家200米远的距离,那是不是意味着这个范围内的居民,都得提高警惕,做好万全的防范措施?比如,附近有人在院子里养了狗,本来是套着的,但院子门没关,小孩进来了可能被狗咬伤,这种可能性还能列出很多很多,是否都要防范?

  本来,社会默认的是,不懂得保护自己的小孩,是有大人照看的,这就是所谓的“一般的社会知识经验”,也是大家的生活常识。但是,假如有孩子在没有大人照看的情况下到处玩,出事了,这时相关方都得负责任,那么,为了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所有人都必须格外谨小慎微,采取尽可能多的措施自保。显然,这是一个极高的社会成本。

  所以,最高效、也最公平的办法就是让监护人尽到责任。孩子是无价之宝,最好的办法就是保护好他,不让他陷入危险之中,也避免让周围的人都投入更高的成本,生活在紧张之中。

  从司法实践来看,这类案件往往会更多地考虑死者家属的感情。尊重群众感情,尊重社会观念,这是合情合理的。但应该看到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意识的提升,人死为大的观念悄然弱化。在这条新闻的评论中,网友几乎是一边倒地觉得车主不应该担责,就是社会观念改变的直接表现。

  当然,人在遇到悲剧的时候,总是希望寻找一个脱责的理由,寻求某种心理安慰。对于家属的反应,舆论也不必苛责,而是应该抱着同情心去理解。

  总而言之,对于此类案件,司法机关应该严格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有责任就判罚,没责任也不必各打五十大板。当社会观念发生改变时,司法实践也应该看到这种变化。

欢迎关注荔枝锐评(lizhirp)微信公众号: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