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一名小伙,在连续10天没能吃上饭的情况下,选择了抢劫金店,并成功逃脱,在惴惴不安的潜逃了三年后,这名小伙还是被丹阳警方抓捕归案。
丹阳市公安局新桥派出所民警 史冬爱:
黄金项链重量约50克,我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开展侦查,但因当时的技术所限,我们所一直没有抓获犯罪嫌疑人。
但是,这些年丹阳警方一直没有放弃对这起案件的侦查工作,时不时地对案情进行重新梳理,今年6月初,案件有了重要突破。
丹阳市公安局新桥派出所民警 史冬爱:
发现户籍地为江苏省连云港市的胡某,有重大犯罪嫌疑,面部特征跟当时的犯罪嫌疑人特征很吻合。
经调查,胡某目前居住在镇江市润州区某民宅,6月15号,办案民警在润州警方的协助下,将胡某抓获归案。据胡某交代,当年案发前,他刚刚经历了离婚、失业等打击,生活困顿,不得已动了歪念。
嫌疑人 胡某:
后来就没钱了,身无分文了,那时接近10天是没有吃饭的,因为太饿太饿了,为了谋生,就想到这一点了,就是看到金店就想着去抢一根项链。
得手后,胡某将金项链变卖了8000多元,随后,逃到镇江市区开始新的生活,今年5月份,胡某还用攒下的积蓄,在镇江万达广场一带,开了家餐饮门面店。但随着经济条件慢慢转好,胡某心中的罪恶感却是有增无减,这些年,他一直通过做善事的方式,试图替自己赎罪。
嫌疑人 胡某:
在这几年内,我报警已经报过好几次,我自己报警,就是说有小偷偷电瓶车啦,就是做一些善事吧,我后来在镇江接触一些做正能量的社会团体,我有的时候也会跟他们一起出去,去贫困的学生家里提供几袋大米,两套衣服……我帮助这些贫困的家庭,我也希望他不要走我以前的老路,不要一时冲动,毁了整个家庭。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胡某归案后,也感到如释重负,并表示,愿意接收法律的制裁,也将积极赔偿商家的损失。
丹阳市公安局新桥派出所民警 史冬爱:
胡某表示,之前早有投案自首的想法,但是一直担心会影响自己女儿,迟迟没有投案自首,现在被警方抓获,心中的一块大石头就落地了。
目前,胡某因涉嫌抢夺罪,被丹阳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