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危险化学品安全储存应格外提高警惕。危险化学品因其易燃易爆属性必须存储在专用仓库、设专人管理,并严格落实相应的制度管理和应急措施。然而,仍有企业安全意识薄弱,不顾自身及周边人员的生命安全铤而走险,非法储存危化品从而受到处罚!
镇江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对违法违规“小化工”等隐患排查整治“清仓见底”百日行动,丹阳治安大队、延陵派出所10余名警力对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甲醇、丙酮等危险化学品10余种,总量1.2万余公斤;普通化学品20余种,总量5.5万余公斤。各种危化品混存混放,摆放杂乱,并存在现场分装现象。
经查,该公司曾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储存),经营范围包括部分易制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部分一般危险化学品,不包括剧毒化学品。因该公司经营范围明确为无储存,存在枉顾安全、私自存放的情况,涉嫌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
目前,丹阳市公安局已对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治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相关行政违法行为已现场移交丹阳市应急管理局。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