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和扬州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公布2020年度扬州市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名单,纳入建设计划的共有121个村庄,它们都是经各地申报和市级研究审核确认。这些村庄建成后会是什么模样?记者采访了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
符合五项条件可申报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申报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的村庄应符合以下条件:以自然村庄为基本单元,为近期完成的镇村布局规划优化确定的集聚提升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尺度适宜、规模适中;村庄有污水处理设施或近两年已列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基础设施条件良好;村庄周边环境优美,有较好的自然景观,保持传统肌理,整体风格协调,具有一定的地方历史文化特色;村民普遍支持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村两委班子坚强有力;未获得过省(市)三星级康居乡村、特色田园乡村、美丽宜居村庄、省级传统村落等专项补助资金。
美丽宜居村庄须
水清景美垃圾日产日清
按照《扬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奖补办法》明确的标准,美丽宜居村庄要达到水清景美垃圾日产日清等条件。
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全面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合理配置垃圾桶、垃圾房和垃圾清运车,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村庄范围内无暴露垃圾和积存垃圾。
农村厕所改造。村庄内无露天粪坑和简易厕所,户厕无害化达标率达95%以上;村庄内配置水冲式公共厕所1座以上,现有公厕全部实现水冲式改造。
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结合村庄实际,因地制宜采用接入城镇污水管网或建设集中和分散式污水治理设施等处理模式,委托第三方统一运营并实现正常运转,村庄入户接管率达到80%。
农村河道(河塘)整治。村庄内河道(河塘)得到有效整治,河底无淤积物;河面保持清洁、无有害水生植物和漂浮物;岸边无垃圾、无生活污水排入、无行水障碍物。
村庄道路建设。“四好公路”通村,满足村民出行需要;村庄主要道路全部实行硬化,并配套路灯照明;次要道路通达顺畅,并采用青砖、小瓦等乡土生态材料铺设;在村庄合理位置配建停车场。
村庄公共服务设施。村委会、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室、农资超市、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有条件的村要建设农村文化大礼堂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村庄绿化建设。村庄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对村庄范围内的路旁、宅旁、水旁及村口、庭院全面进行绿化,村庄内主要道路两侧和河道(河塘)周边无裸露性土地;因地制宜建设1个以上农村“五个一”广场,并配备相应的健身器材。
农业废弃物治理。村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100%,无露天秸秆焚烧现象;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无害化处理率和资源化利用率达96%以上。
村庄环境面貌提升。村庄入口标志明显并富有地方乡土特色,村庄内部标识系统齐全;村庄房屋及院墙外立面整洁,与周边环境有机协调,能够体现地域及传统文化特色;空心房、废弃住宅得到有效整治,有历史价值的建(构)筑物和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村庄范围内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挂等现象;村庄范围内农田、菜地等得到有效整理。
新建美丽宜居村庄
可获市财政40万元奖补资金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是扬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省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之一,2020年12月底前,全市新建美丽宜居村庄121个,其中宝应县30个、高邮市30个、仪征市11个、江都区26个、邗江区19个、广陵区5个。
为了推进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按照相关规定,达到美丽宜居村庄考核标准的,每个村庄市级财政将给予40万元的奖补资金,各县(市、区)政府也将按照不低于市级奖补资金1:1的标准配套给予专项奖补,确保到2020年实现美丽宜居村庄达标率达到的省高质量发展指标要求。
2020年度扬州市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名单↓↓
(来源:扬州发布 编辑/张闻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