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减轻疫情期间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决策部署。近日,市医疗保障局会同人社、财政、税务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从2020年2月起至2020年6月,对徐州市除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企业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用,进行减半征收。

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主要涵盖的范围主要有四类:一在徐州市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二是民办非企业;三是社会团体;四是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此次阶段性减免费用,主要针对职工医保单位的缴费部分,从9%减免为4.5%,个人缴费部分不进行减免。
近期,市医保部门已经对医保收费减免系统进行了调整,相关技术人员正在对系统进行重新开发和调试,预计在3月底之前能够实现全市企业职工医保缴费减半征收目标。另外,对于2月份已缴费的企业,退费工作正在进行中。

据了解,相关缴费企业从三月份开始,在缴纳职工医保时缴费系统将自动下降缴费比例。据统计,此次减征预计将为企业减少职工医保费用开支约8亿元。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