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责任和担当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2020年03月12日 11:59:00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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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枝新闻讯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方法。我们将结合实际,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推进落实,全力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一、坚定政治立场,深刻领会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

  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事关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对于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公民办学校协调发展、城乡学校一体发展;统筹推进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提升国民素质;统筹推进扶贫攻坚工程,隔断贫困代际传递具有重要意义。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关系千家万户,备受人民群众关注。当前,义务教育存在优质资源数量不足、分布不均衡等问题,人民群众“上好学”的需求得不到完全满足,义务教育择校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治立场,提升政治认识,从落实国家意志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

  二、坚持统筹推进,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规定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受学位供给、师资配备、教育经费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规定,要树立全局意识,系统谋划,统筹推进。

  一是科学划定学区范围。落实教育布局规划和学校建设计划,按照“建成一所,办优一所”的要求,加快新建学校建设。结合学校建设情况和适龄人口变化趋势,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原则,按照法定程序做好施教区优化调整工作,为就近入学提供保障。

  二是统筹公民办学校发展与管理。针对全市民办学校占比高的实际,按照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要求,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老百姓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同时,规范公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加强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审核,严禁起始年级大班额办学。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根据划定的学区招收学生。民办学校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在学校审批机关的辖地内招生满足审批地入学需求后仍有空余学额的,适当扩大范围。全面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的公民同招政策,维护教育公平全市招生时间安排在7月旬至8旬,招生结束后9月份同步注册学籍。

  三是规范招生编班行为。坚决落实免试要求。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落实市教育局出台的《关于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分班的意见》,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

  四是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切实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分类实施教育安置,通过就读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康教结合”等方式,全面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落实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教育优待政策,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为主体统筹解决好优抚对象入学问题。

  五是全面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将控辍保学工作责任落实到政府和相关责任人、每所学校和相关教师。建立责任包干、个体帮扶等工作机制,加强教育扶贫资助力度,努力确保义务教育上学路上“一个不少”。

  三、深化阳光招生,强力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改革

  巩固近年来全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阳光招生改革,实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公开公正公平。

  一是实行网上报名入学。家长通过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填报报名信息,系统与公安部门户籍信息库、自然资源部门房产信息库等数据对接共享、自动核对,实现报名入学信息化。同时,通过“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减轻学生家长报名入学压力。

  二是全面公开招生信息。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政策规定,在招生工作开始前,向社会全面公开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报名时间、报名办法举报渠道等招生信息,实现招生信息公开透明。

  三是加强阳光招生宣传指导。设立“阳光招生服务点”和服务电话,实行点对点服务,对阳光招生政策、招生流程、招生时间进行详细解读,对阳光招生平台操作方法进行细致指导,让家长感受到阳光招生的惠民和便利。

  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保障机制

  围绕“满足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工作目标,从建立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入手,构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保障机制,全力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一是建立市、县、校招生入学工作三级机制。成立市、县、校招生入学工作三级领导小组,制定落实招生入学指导意见和纪律规定。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和学校校长分别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加强组织领导。

  二是健全招生入学宣传引导机制。围绕政策制订和实施的具体办法,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做好政策宣传、理论阐发、释疑解惑等工作,总结推广招生入学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三是建立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监督机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和途径,安排专人负责,对于举报线索,逐一核查处理。成立招生纪律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认真查处,并依法依规严格责任追究,全力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态。

(文/宿迁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汤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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