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李金涛
近期因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国各地人员被限制流动,人民生活物资需求更加依靠网络购物快递送达,因为疫情,一方面快递需求更旺盛了,一方面快递公司却人手不足,快递变慢是常有的事情,而农产品更是因为快递变慢出现腐烂变质,发生损失,从快递公司来说,人少件多实在没办法,从农户或经营农业项目的企业主来说,本来因为疫情就损失巨大,通过快递卖出去的一点销路发生变质更是雪上加霜。那损失到底该由谁承担呢?
根据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所以对于有保价的快递,按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实务中,保价物品发生毁损,各快递公司一般会进行定损,按照实际损失金额进行赔偿,最高不超过保价,当然对于实际损失争议较大的,可能涉及委托第三方评估。
对于没有保价的,因为寄件人与快递公司之间构成快递服务合同关系,快递公司是否承担责任主要是有无违约情形,除非另有约定,双方的合同条款就是运单条款内容,从实务来看,快递公司一般都不会在运单条款上承诺送达时间,加上疫情影响的确非快递公司人为因素造成,所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寄件人往往很难举证延误导致农产品腐烂变质系快递公司违约造成,也就是损失向快递公司追究相当困难,但律师认为,在快递时间显著不合理,远远超出了当前情势下的合理时间的情况下,可认定快递公司怠于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快递公司应当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比如其他距离差不多的快递7天到了,而本快递20天才到,个人认为显然超出了合理时间,快递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形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一般快递,现在快递公司往往还推出一些急送业务,比如即日达、次日达业务,如果寄件人选择的是此类服务,快递公司需按服务承诺准时送达,延迟送达产生的损失,应由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我们建议当前疫情的特殊时间,寄件优先选择保价,以在损失发生时能够快速高效的处理赔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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