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新闻讯 3月6日上午,连云港灌南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适用速裁程序,审结一起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穆某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灌南县新安镇某小区有确诊病例,灌南县加强了对该小区的封闭式管理。2月17日中午,被告人穆某某和其弟(未成年人)欲持一张出入证从该小区东门出去,被疫情防控人员劝阻。穆某某意图强行出门,灌南县公安局派驻在该小区的执勤民警焦某对其批评教育,穆某某遂辱骂、抓打焦某,致焦某口罩被抓掉,嘴部出血,经鉴定为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穆某某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辱骂、殴打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庭审中,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法院根据犯罪事实和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本次庭审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和江苏法院庭审直播网全程直播。
(来源:江苏广电连云港中心站/吴斌 通讯员/方帅 编辑/吴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