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天(12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和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南京联合举办宣传贯彻座谈会,记者从中了解到,中国大运河博物馆将于2021年7月1日开馆运营。
这个《决定》是全国首部有关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创设性提出了“实行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前工程建设考古前置制度”、与大运河文化相关自然资源资产和文化遗产分别列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干部审计的重要内容”等。
省发改委副主任汤明海表示,结合明年工作重点和“十四五”发展等,将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纳入省和沿线市县“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沿线设区市编制当地实施规划,实现保护传承利用规划和大运河国家公园规划“两规合一”。同时,以重大项目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重要抓手,“动态更新大运河江苏段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重点项目清单,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省年度重点项目。认真落实核心监控区禁止新建扩建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矿企业等要求,因地制宜编制项目准入负面清单。”
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是大运河文化传承利用的重要内容。省文旅厅厅长杨志纯在发言中表示,将做好大运河遗产资源调查、认定、登记和社会发展见证物征集收藏工作,建立大运河文化遗产名录和档案制度,落实建设项目遗产影响评估制度,设立全省统一的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和展示标识系统。将持续办好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鼓励和支持沿线地区提升历史经典产业发展水平,积极培育与运河文化相关联的特色文化产业:“组织创作大运河题材文艺精品,加紧推进中国大运河博物馆展陈设计和藏品征集,确保2021年7月1日正式开馆运营。”
另一方面,保护与利用并重。严格空间管控、共建共享民生家园等《决定》的另外一些亮点。明确“应当推进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禁止在大运河沿线河湖内非法采砂”,省水利厅表示,在满足防洪要求的前提下,做到对环境的最小干预,尽量保持河湖岸坡的自然状况:比如大运河苏州段堤防加固工程最大程度展现文化底蕴和生态功能。淮安水利枢纽、江都水利枢纽等水工建筑气势磅礴,成为展现先进施工工艺和现代管理水平的典范等;省生态环境厅表示,着力打造人类生产活动空间与自然生态空间的生态安全缓冲区。
省交通厅还表示,加强船舶污染源头治理,全面提升运河沿线港口的污染防治能力;在确保大运河航运本体功能充分发挥的基础上,逐步减轻大运河压力。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丁凤云 编辑/李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