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3日下午,盱眙县召开全县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动员部署会,就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提出要求,并明确从今年12月26日起,在我县主城区及相关单位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但还有部分群众心存疑虑: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的传统,为什么现在要禁放?
燃放烟花爆竹有哪些危害呢?
一起来看看!
危害一:污染环境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以及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其中,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是刺激性和腐蚀性极强的酸性氧化物。
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以及低气压的天气,这些空气污染会刺激人的呼吸道,让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垃圾,给环卫工人带来了严重的负担。
危害二:引发事故

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和炸伤、灼伤人的事故。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危害三:浪费资源

浪费了宝贵的纸张(树木)和化工原料资源。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哪些好处呢?
为空气“减负”

空气中对人体有害的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大幅度的减少!大大提高城市的空气质量。
为健康“加码 ”

燃放烟花爆竹释放出的有害气体,对我们的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有一定的损害作用,对眼睛也有刺激作用。燃放鞭炮地区的噪声高达135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对患有脑血管、心脏病等疾病的病人来说的造成极大危害。据报道,我国几乎每年都有因放鞭炮,造成听力受到严重损伤、爆炸性耳聋、听觉迟钝的事例。
让城市低碳

传统习俗也应该与时俱进。燃放烟花爆竹对公众健康、公共安全和城市环境都存在很大的危害。移风易俗,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健康的娱乐方式,既有利于身心健康、保障人身安全,又可以为他人、为大气环境减负。
让环卫工人早点回家

鞭炮、爆竹威力大,碎屑四处飞溅,短时间内都很难完全清扫干净。加重了节日期间环卫工人的负担。碰上有风,环卫工人常常是“追着扫”!下雨天,又厚又粘,更难扫。禁放烟花爆竹,让环卫工人早点回家!
让我们学习一下《盱眙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内容吧!
通告全文
盱眙县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第一条盱眙县东方大道、金源路、新海大道、山水大道、新扬高速、淮河河道、清水坝渠道、331省道、二环路合围区域内(含以上道路、河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第二条未列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展览馆、纪念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场所;
(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地;
(三)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五)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文体活动场所、休闲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商业街(区)、公园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七)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域;
(八)输变电特高压设备安全区域;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第三条禁放区域所在地人民政府、所属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宣传和管理,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涉及烟花爆竹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因应对污染天气或其他特殊情况启动大气污染应急预案时,在应急预案规定适用的区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第五条在禁放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者举办大型活动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许可。
第六条未经许可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违反本通告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将相关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有关规定,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有权劝阻或者举报。全县查禁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第九条本通告所称烟花爆竹,是指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过燃烧或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
第十条本通告自2019年12月26日起施行。
盱眙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5日
盱眙县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图

如何参与禁燃,守护蓝天?
想说的话都在这封信里
关于禁放烟花爆竹
致广大市民朋友们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空气、影响市容环境、引发火灾事故、噪音扰民的重要因素。为进一步推进禁燃工作,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县政府决定,自2019年12月26日起,在城区以及其他地区重点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此,请广大市民朋友们:
一、遵规守法,争做文明市民。严格遵守《盱眙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存储、寄递、销售烟花爆竹,积极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
二、倡导新风,告别传统陋习。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鼓励市民以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三、宣传劝导,营造浓厚氛围。广大市民要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禁燃规定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依法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盱眙,我们共同的家园,需要每个市民来共同呵护。少放一次烟花爆竹,我们的空气就多一份清新洁净,健康就多一份保障,城市就多一份文明。希望广大市民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盱眙市民的良好素质,努力让我们的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
盱眙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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