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更严、赔偿更高、维权更快 新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见发布

2019年11月25日 14:17:41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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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枝特报专稿 特约记者/刘亚洲  视频/万方 编辑/刘白

  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建设侵权假冒线索智能检测系统、提高维权效率,力争到2022年,知识产权维权“取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局面明显改观。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对我国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出全面部署。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会现场

  11月25日,荔枝新闻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的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介绍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有关情况。

  甘绍宁介绍,《意见》聚焦知识产权保护现实问题,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和有针对性的创新举措,旨在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在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的作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

  我国知识产权工作树立了两个阶段的目标

  荔枝新闻了解到,《意见》明确了两个阶段的目标,第一阶段,力争到2022年,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第二阶段,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

  《意见》包括99条重点措施,主要包括强化制度约束,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加强社会监督共治,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优化协作衔接机制,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健全涉外沟通机制,塑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越环境等内容。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

  “赔偿低”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突出问题,未来将加大损害赔偿力度

  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侵权惩罚力度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认为,多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效果与权利人的期待存在差距,“赔偿低”是其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本次《意见》指出,要“加快在专利、著作权等领域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去年12月通过国务院审议的《专利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确定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赔偿数额,并将法定赔偿额从“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提高到“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今年11月施行的商标法修改条款,也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惩罚力度,修改条款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额由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提高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三百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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