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抚恤金标准提至2850元

2019年10月11日 09:28:43 | 来源: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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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下发通知,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抚恤金标准: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五市的计发基数由2300元提至3100元;南通、扬州、泰州三市由2050元提至2850元;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五市由1700元提至2500元。新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补发,据测算,此次调整待遇将增加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亿元,惠及遗属14万人。

  (来源/扬州网 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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