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月25日扬州解放,“第一号通令”竟为了这件事……

2019年09月25日 08:38:15 | 来源:扬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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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号通令

  1949年1月2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开进扬州城,扬州解放。1月26日,扬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刘先胜任主任,陈光、宋学武任副主任。

  第一号通令

  保护名胜古迹和图书文物

  军管会成立后就颁布了关于保护名胜古迹和图书文物的第一号通令:

  “保护名胜古迹、图书古物系我党我军与人民政府素所奉行之政策,毛主席在《论联合政府》中有明确训令,《中国土地法大纲》亦有明文规定。扬州为我国有名古城,名胜古迹、图书古物遗留极多,此乃我民族文化之珍贵遗产,我党、政、军民团体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教育,提高到党的政策上来认识,不独应率先倡导,加意爱惜,且应严格保护,防止任何人破坏。近查市区市郊少数园亭、图书古物已有被破坏解放后扬州首发古城保护令东关街之现象发生,此实我保护不力之所致,殊属可惜。为此,除布告外,再通令各部,尤其是文教部门,应调查严格保护,并转饬所属一体重视为要。”

  市档案馆专家告诉记者,这份通令是扬州最早关于古城保护的历史文献。通令明确了扬州古城是优秀民族文化遗产的认识,并表达了政府致力于保护名胜古迹和图书古物的决心和态度,表明了扬州历来就有保护古物的意识和风气。紧随这份通令之后,1951年10月,成立了苏北文物管理委员会。1954年9月,扬州市市级文物管理委员会成立,专责保护文物。1955年,扬州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城市总体规划,明确了老城区、瘦西湖风景区、文教区、工业区等功能分工。这为扬州城市建设布局打下了重要基础,对历史文化古城的保护起到了关键作用。

  不破坏历史文脉

  “扬州模式”被其他城市借鉴

  “护其貌、美其颜、扬其韵、铸其魂。”不大拆大建、不破坏街巷体系、不破坏居民生态、不破坏历史文脉、不破坏建筑风貌,不比高楼、不比规模、不比洋气,突出精致、秀气、文气。扬州对古城的成功保护,正是源自清醒的认识和科学的发展理念。这种保护与利用、改造与复兴的“扬州理念”,深深植入了扬州人的心中。

  “1982年,扬州被国务院批准为中国首批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扬州文史专家李宝惠先生说,30多年来,扬州坚守文化名城保护和复兴之路,使得扬州的名城保护水平一直处于全国第一方阵,先后获得了中国历史文化名城、联合国人居奖、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生态市等多项荣誉,较为完整地保存了双城街巷体系并存的明清古城格局与河城环绕、水城一体、水系畅通的布局,以及“园在城中、城在园中”的独特个性和风貌,走出了一条符合扬州特色的古城保护之路,被誉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扬州模式”,其经验和做法被国内其他同类型城市仿效和借鉴。

  近年来,扬州先后出台颁布了《扬州市扬州古城保护管理办法》《扬州古城保护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律法规,清晰界定了扬州古城范围,建立了古城保护名录制度,同时将每年9月26日确定为“扬州古城保护日”。 
  来源:扬州发布 编辑/李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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