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装载了271箱烟花爆竹的货车驶上高速不久,就被江苏扬州警方查获。
9月20日10时50分,江苏扬州润扬大桥公安检查站负责人缪鹏与特勤队员等在陈集服务区北区停车场巡查时,发现了一辆小型厢式货车驾驶员神情紧张,立马警觉起来。
当民警要求祝某某打开车厢检查时,他急忙拉住民警的手,欲现场表示“意思一下”,试图以此让民警放行,被现场拒绝。
民警感觉到这辆车肯定“有问题”。但是,当车厢门打开时,现场所有的民警还是不由得吃了一惊:271箱烟花爆竹,码放得整整齐齐,价值约2.4万元。
民警了解到,驾驶员祝某某,56岁,安徽省天长市人。当天,从泰州姜堰区购买了一车烟花爆竹,准备拖回去在自己的店里销售。
因为这辆车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品,随即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来源:江苏广电扬州中心站/王泽坤 通讯员/祝隽 编辑/秀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