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近日印发《江苏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将从明年起正式实施。新办法要求,改变现有的由失业人员到户籍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登记的模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主动了解、及时掌握辖区内劳动者的就业失业状态,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的7类本地常住人员办理失业登记。今后,就业和失业登记将采取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两种方式,通过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服务终端机、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也可以进行自助办理。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浦沫瀚 杨时盛 编辑: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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