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未报本校被停职”,仅仅是言语失当?|荔枝时评

2019年07月08日 15:31:44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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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胡欣红

  (作者胡欣红,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衢州市历史名师;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近日,武汉黄陂一中(盘龙校区)准高三年级多个家长反映,孩子班主任黄老师被停职,因为他的孩子没有报考本校,而是去了华师一附中。该班主任本人确认此事属实。该校副校长称,学校有相关文件,对其停职解聘。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教师因子女未报本校被停职”的话题迅速成为微博热门话题面对舆情,77日,武汉市黄陂区教育局发布通报称,黄老师落聘是双向选择逐级聘任的结果。黄陂一中没有学校教职工子女必须就读本校的规定,更没有出台相关文件。刘副校长在做相关工作时,方法简单,言语失当,给学校造成了负面影响,已作出深刻检讨。纪检部门将进一步深入调查,依纪依规启动问责程序。

  一纸通报,将学校的责任推得干干净净,但公众却纷纷觉得此地无银三百两,很难相信校方的解释,甚至有人认为这是一种侮辱大众智商的低级公关。

  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每个人都向往接受更好的教育。黄老师被停职,究竟是因为自己孩子没有报考本校,还是双向选择逐级聘任的结果,副校长只是“背锅侠”,或许还需要有关部门在进一步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结论。但刘副校长在做相关工作时,何以方法简单,言语失当,耐人寻味。

  事出反常必有妖。堂堂副校长,又不是临时工,如果学校没有相关文件和规定,为什么要信口雌黄?教师聘任是关乎学校发展和每个教师切身利益的大事,作为具体操作聘任的责任人,刘副校长理应对学校的精神有着深刻理解并慎重行事,工作方法何以如此简单粗暴?学校或许并没有出台教职工子女不报本校就停职之类的奇葩红头文件,但很难排除存在类似的“惯例”或“潜规则”。

  不管是“明规则”还是“潜规则”,面对舆情,学校要做的首先不是解释和推责,而是诚挚道歉,深刻自省。令人遗憾的是,学校的回应却是典型的公式化回应。假如所说的是事实的话,这种态度也难免让副校长做“背锅侠”。因为这样的辩解不仅灭不了火,反而更加激化了公众的情绪。

  事实上,据我了解,“教师子女必报本校”绝非难得一见的“奇葩校规”,而是某些学校的常用竞争手段,在少数地方,甚至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毫不夸张地说,在地方保护主义思维的主宰下,许多学校都有类似的规定,甚至有些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还专门出台将“吃里扒外”的教师从城镇发配至偏远地区的“配套”政策。

  “栽下梧桐树,自有凤凰来”。学校的良好形象和口碑是教育的终极之道。办学的关键在于苦练内功,提升内涵品位和教学质量。面对激烈的招生竞争,想留住好生源固然可以理解,但不多从自身查找原因,却急功近利地想通过强令老师子女做表率来应对,无疑严重侵犯了教师及其子女的权利,凸显了教育的浮躁功利。

  围绕着招生,近段时期可谓各种乱象迭出:篡改学生填报志愿的密码强行“留人”;在公示栏贴出“部分中考优生在其他学校就读高考成绩并不理想案例”……这些新闻令人震惊,也令人啼笑皆非。本应该百年树人的教育,搞得如此功利短视,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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