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涤明
(作者马涤明,荔枝网特约评论员,知名评论人;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近日,杭州萧山一名女子替父亲在水滴筹发起20万元的筹款,称父亲被医生确诊为胃癌。不少网友转发捐款之后,却发现发起筹款的女子在社交平台晒出买跑车、出国旅游、购买奢侈品等情况。记者从水滴筹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网友举报后平台展开全面调查,目前筹款人已承诺将所筹得的8547元退还至水滴筹平台,并由平台原路退还给相关的爱心赠予人。
骗捐诈捐事件,隔段时间就曝出一次,以至于关于“社会爱心还能被消蚀多久”的担忧越来越重。人们在谴责富人欺诈公众的同时,也抱怨筹款平台不负责任。那么,不诚实的个人募捐者,加上平台公信被不断消耗,这种个人借助平台筹款治病救命的便捷路径,会越走越窄吗?这对于弱势群体来说,不是好消息。
但另一个事实却是,目前各个筹款平台的公众捐款依旧活跃,似乎验证着“社会爱心没那么脆弱”的说法。事实上,骗捐注定是个别情况。如果说,任何领域都难免假丑恶存在,那么对骗捐这种事,或许不必过于焦虑。
平台筹领域骗捐频现,对社会爱心会造成不小的伤害。但我们也应该相信,每一次骗捐事件的曝光,也都是这种机制查漏补缺的又一次契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不断完善的过程,如果我们相信社会具有自我完善能力,也应该有理由相信,平台筹机制能够在各方监督、自我净化过程中不断走向成熟。
针对“炫富女”替父筹款一事,水滴筹方面回应称:“我们也一直在进行相关的监督。这其中很大一部分需要大家共同监督发挥作用。”事实上,这种民间行为的筹募活动,平台确实没有资格和能力深入审核当事人提供信息的真伪。而大家一起努力来做好这件事,也是符合公众利益的——谁都说不好,有一天自己会不会需要这种筹款方式的帮助。
民政部于2017年7月公布的《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中规定,个人求助、网络互助不属于慈善募捐,真实性由信息提供方负责。但即便是这样,为平台公信以及平台筹事业健康发展计,平台在信息审核方面还是应该有更多的作为。比如,筹款平台是否应积极努力,争取在相关机构获得信息共享方面的支持。
再有,骗捐的民事与刑事法律责任问题,平台应积极扮演原告人角色。如果每一次骗捐都意味着会有法律成本相随,于骗捐者来说,门槛显然又高了很多。
每一次骗捐的曝光,都折射出网络自治、社会自治机制的力量;而平台、网友、媒体对平台筹的共同审核监督,实际上正是社会自治走向成熟的一个侧面缩影。这个语境下,我们没有理由过于担忧,这种亲近社会大众的平台筹机制,会因为少数人骗捐而走不下去。
还有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是,具有一定资产的人能不能上网求助?这个问题是有争议的。一些有房有车的人如果不想因为看病倾家荡产,是否也应赋予他们向社会求助的权利?当然,前提是受助人实话实说:我既有车也有房,但不想倾家荡产。在这样的前提下,捐或者不捐,全凭自愿。
总之,每个人都应该拥有大大方方求助的权利,但前提依然是信息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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