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惠民政策!扬州市教育局2019年“一号文件”公布

2019年03月14日 14:09:34 | 来源:扬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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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民生幸福工程的实施意见》(扬发〔2019〕1号),教育系统下发《关于推进教育民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扬州市教育局连续第14年以发布“一号文件”的形式聚焦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高品质学校,育高品质学生,着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高品质教育。

  2019年,扬州市教育投入进一步加大,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培养高品质学生、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深化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高品质普通高中建设、建设精品化职业教育、打造高品质教师队伍、强化平安校园建设、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深化教育服务进万家活动十项教育民生实事工程即将启动。

  今年《意见》重点强调“培养高品质学生”。大力实施青少年“茁壮成长工程”,常态化开展义务教育阶段“三增一减”活动;继续推进扬州中小学“五个一百”工程;开展小学生好习惯养成教育,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扬州文明有礼二十四条”宣传教育活动和“长者先动筷 夹菜用公筷”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开展100场青少年近视防控宣讲活动;在20所义务教育学校试点开设游泳等特色课程。

  与往年相比,今年扬州市在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新举措,《意见》明确,扬州市将新(改、扩)建普惠性幼儿园7所,深化省优质幼儿园创建;启动建设华东师范大学广陵实验初级中学、广陵区李典滨江小学、江都实验小学建乐校区等3所义务教育学校,启动建设11个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并探索开展课后服务。

  此外,《意见》中明确,推进优质高中建设,在省三星级以上高中就读的学生达95%,加快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扩大高中教育资源。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见》还指出,着力实施青年教师启航行动、骨干教师攀越行动和特级教师牵手行动等“三项行动”,组织省、市特级教师到乡镇农村学校进行支教、送教活动120人次以上,与农村教师结对帮扶;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在名师培养、职称评审等方面向乡村一线教师倾斜。

  今年的民生工作意见,采用清单式方式,根据“五可”工作法则,对每项民生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明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是推进本区域教育民生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确保区域教育民生工作高质量完成。市直各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市教育局分解、下达的教育民生清单的责任人,确保各项教育民生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市教育局相关处室要切实履行全市各项教育民生工作牵头抓总、统筹推进的责任,确保各项教育民生工作保质保量实现,确保高质量办好每一件教育民生实事,持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扬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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