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可落户,符合法律精神和公共利益|荔枝时评

2019年02月14日 14:55:17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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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土绒

  (作者土土绒,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本文系荔枝网及旗下“荔枝新闻”手机客户端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近日,一则“北京已经允许非婚生子女随母报户口”的微博信息引发网络关注。在网上贴出的这份通知中,明确指出“非婚生子女只能随母报户口,还需提供亲子鉴定”。

  不过很快,相关派出所的民警就“辟谣”了:“这应该是多年以前张贴的政策,从2016年开始北京已经放开,非婚生子女随父或者随母都可以办理户口。”

  看上去,这是一则乌龙新闻,但实际上,却戳到了社会的诸多痛点。虽然我国法律早就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但实际上,要把这项法律精神落到实处,却没有这么简单。

  非婚生子女,指的是同居、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及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等。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给新生儿上户口都需要提供准生证;而要有准生证,首先就需要有结婚证。无法提供结婚证和准生证的生育行为,往往被认为是违法生育,其子女无法落户。

  而在中国现行体制下,一个人没有户口,也就意味着他连接受教育、医保等基本社会福利都享受不到,甚至连出远门都不行,因为无法购买火车票、飞机票。

  北京一位叫于军的未婚妈妈就是这样。在发现自己怀孕后,其男友却离开了她。由于害怕孤独终老,当时已经42岁的于军想抓住最后机会生一个孩子。生下孩子后,她才知道要给孩子上户口需要提供孩子生父的信息和亲子鉴定证明,才能交纳社会抚养费。于是,于军尝试各种方式寻找前男友,却一直没能找到。原街道计生科主任告诉她“连交社会抚养费的资格都没有”,更不可能给孩子落户了。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日渐放开,人们婚育观念也在渐渐发生变化。非婚生子女在各方面受到的歧视,及其引起的问题,也日益引起社会的重视。

  由于担心自己和孩子的未来,一些未婚妈妈往往不得不抛弃孩子,甚至亲手杀死自己刚出生的孩子,不知道自己已经犯下了故意杀人罪。而那些没有户口的孩子们,长期生活在社会的边缘,享受不到任何社会福利,成长环境畸形,很容易带来新的社会问题。而由于没有户口,他们又成为社会管理的“盲点”。无论是对于个人,还是整个社会,“黑户”这个身份都埋藏着重重隐患。

  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出生率的持续走低,人们渐渐不再把人口看成负担,而更多地重视起“人”本身的价值来。非婚生子女并没有做错什么,就算有错,也是其父母的错,不该由一个无辜的婴儿来承担。而在老龄化社会来临之际,生育成为一个越来越重要的社会问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开始全面放开二胎,一些地方还出台了鼓励生育的政策。那么,如果对于尚未出生的人口,我们都要鼓励的话,对于已经出生的人口,为什么不能大方地承认呢?

  时代在进步,观念在更新。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其中明确了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落户。新京报记者在这次采访中也了解到,目前,北京的非婚生子女随母上户口已经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金。可以说,政策对于非婚生子女已经越来越宽容。

  虽然在许多地方,非婚生子女落户还存在一定的障碍,比如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等。但总的来说,这部分孩子的权利正在一点一点地落实,这无疑是一件好事。期待更多地方进一步降低非婚生子女落户的门槛,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这个早就写进法律的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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