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昌松
(作者刘昌松,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律师;本文系荔枝网及旗下“荔枝新闻”手机客户端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去年11月14日,微博网友“花总丢了金箍棒”通过视频《杯子的秘密》,曝光了北京、上海、南昌、福州等地十几家五星级酒店存在“同一条毛巾擦拭完马桶后又继续擦洗杯具”等严重不卫生现象,引起社会极大关注。近日,上海7家涉事酒店的处罚结果均已出炉,三个区卫健委的处罚结果出奇一致,每家酒店均被处以警告并罚款2000元。
另据报道,江西南昌的主管部门对“花总”爆料的反应最为迅速,于去年11月20日即对涉案酒店开出罚单。戏剧性的是,处罚结果同现在上海方面出奇一致,都只是警告和罚款2000元,还称初犯只能这么处罚。
此事媒体评论不少,多指称这样的处罚不痛不痒,达不到任何教育和警示的效果,但又很同情执法部门,称“从法律角度说,这样处罚的确是依法处罚,不是在包庇涉事酒店”。可事情真的是这样吗?回答是否定的。
勿庸讳言,我国这方面的立法确实相当滞后。国务院1987年制定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称“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卫生防疫机构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该行政法规2016年虽有修订,但仅改了一条,基本保持原样。
2011年原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条例》倒是稍细化了一些,其规定为,“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简单地说,《细则》规定的处罚分为三个幅度,一是情节较轻的,处警告和2000元以下罚款;二是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2万元罚款;三是情节严重的,给予停业整顿或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处罚。也就是说,如果涉事酒店的违法情形只是情节较轻,那么罚款2000元确实是顶格处罚了。
但也要知道,《条例》只是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在“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4个处罚种类中选择适用。《条例》和《细则》都没有规定,“初次发现”属于较轻,只能处以“警告”和“2000元以下罚款”,为什么“初次发现”不可能是“情节严重”,最轻也给予“停业整顿”呢?
要知道,旅客住店,对卫生条件最为看重,酒店卫生条件好坏,是衡量其服务水准的首要标准,该项条件不行一票否决。根据“花总”的视频披露,涉案酒店都是五星级酒店,卫生条件上本应该是高规格服务标准,却出现了“酒店的杯子未消毒”“直接用客人已使用过的毛巾擦拭杯子”“一布多用”等情况,尤其是“用同一条毛巾擦拭完马桶后又继续擦洗杯具和洗手台”,这还不构成“情节严重”?就算不一棍子打死,给予其几个月的停业整顿,是完全可以的。
因此,所谓“现在这种罚酒三杯式的处罚,完全是立法滞后造成的,执法部门也很无奈”,完全是一个伪命题。
当然,我国这方面的立法确实严重滞后,不仅处罚力度太小,而且违法情节较轻、较重、严重的界限没有划分,缺乏可操作性,尤其是主管部门定期主动监督检查机制没有形成,这些都有赖于立法完善。否则,执法人员坐在办公室里,仅靠接受投诉来执法,靠“花总”这样公民以暗拍视频方式曝光出来才处罚,而且处罚起来还这样轻描淡写,隐藏的问题就永远解决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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