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泰州市社保方面的好消息频出。
本月起,市本级、海陵、泰兴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以用支付宝缴费了。
近期,泰州市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药品目录进行调整,新增药品计74种,涉及高血压、糖尿病、肾衰、心衰等31种慢性疾病,有效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明年起,泰州市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医保“一制一档”,使城乡居民在筹资标准、医保目录、报销比例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这标志着泰州市在解决医保制度城乡二元化结构问题方面取得历史性突破……
“作为民生保障部门,人社工作的高质量发展,集中体现在如何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泰州市人社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泰州市以推进全国首批全民参保登记、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医疗服务智能监控全覆盖、异地就医无障碍备案等5项国家级试点示范为抓手,一批重大改革项目不断取得新突破,多层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为千家万户织密织牢了一张社会保障网。
作为全国首批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城市,泰州市以建立覆盖全民、信息完整、动态管理、开发共享的社会保险资源数据库为目标,借助社保数据全市集中、应用软件全市统一、五项保险合一征缴的优势条件,着力提升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质量,并探索建立全民参保动态管理机制,为后续社保精准扩面打牢基础。为提高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的利用效率,市人社部门对基础数据库进行归类整理,形成无单位未参保人员、有单位未参保人员、部分险种参保人员、重复参保人员等数据集,利用这些数据集,协调劳动监察、就业管理、社保经办等机构共推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深入开展。据统计,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全市用人单位新增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4.07万人,全市灵活就业人员新增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39万人,通过断保救助的方式帮扶177名困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
除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之外,泰州市还积极推进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的国家级试点工作。自2015年12月全市新农合管理和经办职能整体划入人社部门后,2016年11月泰州市出台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通过“一制两档、自由选择”的制度整合模式,率先在全省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比国家要求提前了两年完成整合。全市262万农村居民全部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与城市居民平等享受待遇,居民看病合规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70%,比原新农合提高了35个百分点。泰州市还是国务院确定的全省唯一、全国12个“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之一。2017年6月,泰州市率先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试点方案,通过“四优化、四统一”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优化参保管理,统一登记和征缴;优化经办管理,统一办理和结算;优化信息管理,统一标准和口径;优化监督管理,统一协议和稽核。同时,市人社部门还与高校开展合作,对试点实施效果、群众满意度进行动态评估。今年4月,国家人社部在泰州市召开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研讨活动,泰州市两险合并实施试点的模式和效果得到人社部高度肯定。
与此同时,泰州市还率先实现医疗服务智能监控全覆盖,异地就医无障碍备案模式在全国得到推广。早在2012年,泰州市被人社部确定为医疗服务监控试点城市,2014年又被明确为全国“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智能监控评估研究”项目组成员单位。泰州市医疗服务智能监控系统建设按照数据向上集中、监控向下延伸的原则,实现了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医疗工伤保险全覆盖和参保人员类别全覆盖,并着力构建立体化防控体系,对定点单位实施24小时的全时段监控,倒逼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人社部2017年启动跨省异地就医实时结算试点,泰州市在2012年基本实现省市县三级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一卡通”的基础上,率先实现“异地就医无障碍备案”,通过增设基层人社自助一体机、人社网上服务大厅、“泰州人社”手机APP等备案渠道,打通了跨省异地就医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泰州市已与30个省市成功实现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实时结算3961人次,结算医疗总费用达1.07亿元,医保基金支付7454万元。
为了给千家万户进一步织牢社会保障网,今年下半年,泰州市继续调优城镇职工医保政策,通过提高大病统筹、大病保险待遇、降低部分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等措施,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可达88.5%,报销水平在全省名列前茅。泰州市还深入实施困难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实现重残等困难城乡居民应保尽保。同时,通过医保结算平台继续支持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人员医疗费用的“一票制”结算,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健康扶贫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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