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家规” 才能成“家业”

2018年11月28日 10:16:44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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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约评论员/罗缘琦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我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性法规,为全面提高新时代党支部建设质量提供了行动指南和制度保障。这是一部“法规”,更是一份“家规”,取材于基层,落实于基层,让“红色力量”延伸到工作的“神经末梢”,让“从严治党”覆盖到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目前正值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之时,《条例》的出台如同一份特殊的“家规”,说的是“家事”,管的是“家人”,成的是“家业”。“家规”定基调、指方向、出实招、亮红线,让基层党组织建设迈稳“最初一步”,让全面从严治党以夯实基层组织为“抓手”,直达“神经末梢”。正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培优党员“细胞”,建强基层“堡垒”,方能促成伟大事业,实现伟大复兴。

  摆正“位子”,“承上”与“启下”相衔接,让党支部在基层工作中“唱主角”。在其位,谋其政,“定位”是“家规”得以成效的基础,突出支部的核心地位是《条例》的核心。上连“高线”,举“旗”定“位”,《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遁,要求党支部以政治建设为第一要务,将党支部打造成锤炼党性的“思想熔炉”,发挥党组织的“堡垒”战位和党员的“先锋”站位,实现党建引领的工作模式。下接“地气”,有“为”有“位”。《条例》传承“支部建在连上”的传统,担负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以“群众”为党干事创业的舞台,让群众通过基层党支部感受到“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建强“班子”,“固本”与“纳新”相结合,实现支部建设“全覆盖”。党支部是党组织的“基本单元”,如何建强“战斗堡垒”是《条例》的主心。此份《条例》具有“继往开来”的特点,既传承了红色传统,又把稳了时代脉搏,在“固本”与“纳新”中为全面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遵循。在组织设置中,习总书记强调要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把稳原则,完善现有党支部建设;结合特色,创新党支部机制,让支部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基本任务中,既严守党章,强调统一规范的“标准动作”,又着眼实际,鼓励多元创新的“自选动作”,让基层党组织带着“镣铐跳舞”,为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增添色彩。

  内修“里子”,“从严”与“从实”相统一,让组织生活“有活力”。党员是党支部的“红色细胞”,如何培优这些“细胞”是《条例》的中心。组织生活是“内修”的有力抓手。《条例》中的组织生活凸显“严肃活泼”的特点,规定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严格活动时间、严守活动程序、严肃活动纪律、严管活动主体,《条例》让组织生活“从严”,真正让组织成为党员教育的“第一学校”;让组织生活“从实”,让党的组织生活严肃起来、正常起来、活跃起来,让党员在组织生活中格物致知、修身养性。

  管好“头子”,“严管”与“厚爱”相辉映,为支部发展“添引力”。“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如何抓住“关键少数”,严把“头雁关口”是《条例》发挥实效的重心。抓支部关键在抓书记,《条例》对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定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明确选拔渠道,划定选拔标准,完善考核手段,强化监督力度,《条例》的实行有利于真正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红色头雁”,带领基层党组织行稳致远,建功时代。

  立“家规”,成“家业”,建强“堡垒”,夯实“根基”,溯清“源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汇聚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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