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根据督查发现和企业关切的问题,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决定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以市场化方式帮助缓解企业融资难;确定建设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促进政府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10月23日人民网)
从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专题会议,到习近平总书记回信广大民营企业家,再到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期三次重要会议、一封习近平总书记回信都聚焦民营经济这个重点,从中足见党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动真格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问题的决心。
在整个经济体系中,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新增就业和企业数量,其历史贡献不可磨灭,地位作用不容置疑。没有民营企业的发展,就没有整个经济的稳定发展,也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如期实现。因此,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就是支持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实现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的必然要求。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首先要正视民营企业面临的严峻挑战,尤其是民营经济中的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的最大问题。资金犹如企业的“血脉”,资金不足,企业就谈不上更好发展;没有资金,企业就会直接被淘汰。国有企业因为有政府托底,所以在融资上有较大优势,但民营企业在融资上却面临“重重关卡”。多数金融机构会立足“个人安全”,为了最大限度规避放贷风险,会提高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甚至“一刀切”地拒绝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这显然与党中央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一贯方针不符,会严重阻碍民营企业的长远发展。
立足于此,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强调,民营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建设者,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并要求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出台更多有利于民营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政策。同时,针对当前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会议明确指出:一方面将对有市场需求的中小金融机构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提高对小微和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将运用市场化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由人民银行依法向专业机构提供初始资金支持,委托其按照市场化运作、防范风险原则,为经营正常、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发债提供增信支持,当条件成熟时还可引入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资金自愿参与,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如此兼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的举措,正是为民营企业发展插上了资金“翅膀”。
当然,政策再好,没有落实,那就是一句空话。国务院将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互联网+监管”系统,强化对地方和部门监管工作的监督,实现对监管的“监管”。监督在前,涵盖人民银行、财政部等在内的各责任单位要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责任扛在肩上,严格贯彻落实支持发展的方针和政策,以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为抓手,帮助民营企业攻克发展难题。如此,民营企业家才能心无旁骛、踏踏实实地办好企业,为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艾佩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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