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个人不能炒房,企业也不行!刚刚,南京市房产局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企事业单位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商品住房。
据了解,近期,在南京市部分楼盘上市销售过程中,出现了企业参与购房增多的情况,引起社会关注,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高度重视,对该情况进行了监测分析研究。经了解,2018年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占比在0.5%以下,总体比例稳定可控,但近期出现了企业在南京市局部区域部分楼盘购房登记增多情况,个别楼盘购房登记企业数量达到近100组。
为此,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经认真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企事业单位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商品住房。
一是执行时间自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发文之日起,即在2018年8月13日19:00后开始执行,对采取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房产部门购房资格核验时间为准,对非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认购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二是执行范围为全市范围;
三是限制购房对象为所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涵盖本市和外地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
四是限制购买的房屋为商品住房。
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以来,西安、长沙、杭州、深圳相继出台暂停企业(企事业)单位购房的政策。
南京跟进“企业禁炒令”,表明南京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要求,将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群众的住房居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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