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江宁公安分局依据《江苏省禁毒条例》,在省内首次对一家违规寄送毒品的快递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7月13号,深圳警方来到南京江宁公安分局,要求对一起贩毒案件中的一名嫌疑人予以协查。随即江宁公安分局迅速出动,并于当天将犯罪嫌疑人韩某抓获。
南京江宁公安分局东善桥派出所民警徐文杰介绍,韩某交代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细节,毒品都是通过江宁东善桥辖区的某快递点发出的。
南京江宁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对该寄递网点实施突击检查,经查,快递站点没有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登记,也没有履行开箱验视的手续,公安机关认为,该快递点为毒品交易提供了便利,快递企业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南京江宁公安分局治安警察大队民警陈李介绍,按照《江苏省禁毒条例》第54条规定,对该快递网点处以5000元的处罚!(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田远 曹朔 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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