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老百姓厉害”,说明民众监督还不够厉害|荔枝时评

2018年07月30日 15:15:39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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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柯锐

  (作者柯锐,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华中科技大学新闻评论研究中心研究员;本文系荔枝网及旗下“荔枝新闻”客户端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近日,山东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街道的那女士想给母亲办残疾证,因为多日没办成,遂发微博举报,引发上级部门的关注。居委会工作人员不但没有反省,反而认为那女士应该道歉,在上级部门撤销调查之后,才能给她办手续,还说:“你这寻常老百姓够厉害了,你就在网上发了这个,上面这么重视,一级一级往上来调查我们。”

  居委会在人们心目中,是接地气的组织,也是与民众权益休戚相关的重要机构,级别虽低,作用却大。不过,这次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表现,可谓让人开眼。

  起初,市民那女士跑了七八天,评残表还是没有拿到。这虽然已经可以看出有关部门办事的懒散,但一般来说,只要能把证件办妥,很多人也就忍了。

  可是,变本加厉的画风来了。由于数次办理无果,那女士在向上级部门咨询业务时,提到了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佳问题,被居委会工作人员得知。从彼时起,这件事的办理变得更难,工作人员突然提出所谓“找领导开批条”要求。而当那女士发微博举报后,事件变得更复杂:工作人员认为那女士侵犯了他的个人权利,并吐出了“你这寻常老百姓够厉害了”的讽语;而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也认为那女士应道歉

  可是,到底是那女士“够厉害”,还是有关部门“够厉害”?那女士遭遇的不仅仅是工作人员“态度不好”问题,还有滥用权力、故意刁难等问题。即使暂且不论后者,“某些同志态度不好”,这难道没错吗?难道在这位负责人看来,工作人员的态度不好是正常的,且是不能被批评监督的?民众对此批评监督了还要道歉?

  居委会是城市基层政权的基石,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委会的基本职能和任务就是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优抚救济等工作,还提出了办事公道、热心服务等要求。如果居委会不把民众利益放在心上,反而处处刁难,或者怀着“你这寻常老百姓够厉害了”的傲慢,那就是忘记了其职责所在。如此说来,这个居委会急需重温“执政为民”理念、反思自身作为的,不仅仅是相关工作人员,还有相关负责人。

  民众到底能不能对公职人员进行批评监督?这本是毋庸置疑的问题。权力如果不受监督,会导致任性,甚至背离党纪国法,伤害民众利益。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民众对政府及公职人员的监督变得越来越便捷,后者也有义务接受这些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可是,那女士对一个居委会工作人员的批评监督,却遭遇到明目张胆的反制、刁难,反而使自己陷入困境。这虽系个案,却会让民众对监督公权力的效果心生疑窦,从而伤害公众监督公权力的信心和积极性。因此,有必要健全、畅通有效的监督、追责机制,让民众能真正行使监督,而无后顾之忧。

  当前,《监察法》已做出规定,包括村委会、居委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以及其他受委托从事管理的人员,均已纳入到国家监察范围,居委会工作中存在的滥用权力等问题将受到法律的规制。此外,相关人员的不作为、乱作为,像本次居委会有关人员抵制监督、故意刁难民众的行为,还应该依据党纪、政纪等给予查纠,严肃问责,给当事人和公众一个明确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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