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忠林杀人案终判无罪 愿望:想回村盖房子

2018年04月21日 06:53:12 | 来源: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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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备受社会关注的“刘忠林故意杀人案”今天(20日)再审宣判。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裁判认定刘忠林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刘忠林无罪。被关押将近26年,这期间刘忠林经历了怎样的申诉过程? 今天上午9点,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刘忠林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对于案件的庭审过程,刘忠林的辩护律师张宇鹏表示,宣判的时间比较短,只有十几分钟,首先是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合议庭成员入审判席,之后是审判长直接宣读判决书,刘忠林领取判决书,最后签署庭审笔录,整个庭审过程结束。由于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所以刘忠林不构成犯罪,属于疑罪从无。

  吉林高院再审判决书显示,原审认定刘忠林杀死被害人郑某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宣布撤销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5)吉刑核字第52号刑事裁定和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1994)辽刑初字第18号刑事判决,宣告刘忠林无罪。对于刘忠林称在侦查期间曾受刑讯逼供,再审并未认定。

  走出法院后,拿着改判无罪的再审判决书刘忠林对媒体表示,听到被判无罪内心非常激动:“直掉眼泪,没别的。从1990年抓我一直盼了20多年,一直盼到今天,终于盼来无罪了。” 1990年10月28日,吉林省东辽县会民村村民从菜地里挖出一具女尸,东辽县公安局侦查后确认,该尸体的身份是一年前该村失踪的郑某某。之后,22岁的刘忠林被警方带走。 1994年7月11日,刘忠林被辽源市中院一审判处死缓。1995年8月8日,吉林高院核准死缓判决。此后7年,刘忠林一直在姐夫王贵贞的帮助下持续申诉。2012年3月28日,吉林省高院决定对刘忠林故意杀人案再审。作为再审的辩护律师,张宇鹏表示,该案原审仅凭言辞证据定罪,并且言辞证据中包括了刘忠林自相矛盾的多份供述。

  而此后的4年,案件陷入沉寂,2016年1月22日,被羁押25年多的刘忠林刑满释放,直到2016年4月25日,该案第一次开庭。开庭后的两年间,案件一直没有宣判。直到昨天吉林高院再审改判刘忠林无罪。 “结束之后吉林高院负责国家赔偿的部门,叫上刘忠林把他的家属还有我一起进行了一个简单的座谈吧,跟刘忠林沟通了一下国家赔偿的事情,”张宇鹏说,“至于说什么时候申请、赔偿范围有哪些可能需要刘忠林跟她家里人商议之后才能定。” 从2012年3月28日,吉林省高院决定对刘忠林故意杀人案再审至今,这一案件的再审已历时6年,因此也被媒体称为“马拉松式再审”。

  再审的过程为何如此漫长?拿到无罪判决的刘忠林今后有哪些计划? 刘忠林的辩护律师张宇鹏表示,由于刘忠林案羁押时间、诉讼程序以及再审时间都走的比较长,因此与以往所有的已经平反的案子相比刘忠林应该是媒体公开报道中被羁押时间最长的蒙冤者。 同时张宇鹏表示,该案之所以再审超过法定审限是由多方面因素导致的,“这期间呢应该说吉林高院是非常重视这个案子的,比如他们找到了当时目击被害人被绑架走了的这个目击证人,又重新的进行了调查做了笔录。比如说他们去重新委托他们原先的侦查机关去重新发掘被害人的尸骨,希望能取得DNA的相关数据,然后来进一步的核实案情,这都是他们决定再审之后做的工作,这个工作肯定是需要一定时间的。那么另外一个就是这个案子和其他案子不同的是,它是由法院自己决定提起再审的,而以往的冤案平反呢基本都是检察院提起来的,法院在作出无罪判决的时候他肯定要慎重考虑,这个也是一个导致时间长的原因。但不管怎么说吧,这两个原因都是客观存在的,但时间还是太长了。 ”

  就在今天下午,刘忠林告诉中国之声记者,自2016年出狱后,曾多次找工作受阻。目前他在北京—河北的客运公交车上做安全员,一个月收入三四千元。而在经历了漫长的等待之后,18日得知自己的案子即将宣判时,曾一度不想参加开庭,经过律师劝说才请了4天假返回吉林。 而对于未来的计划,刘忠林说,因为不想在外漂流,目前最希望回到村子里面盖个房子:“我想回村里盖房子,我得有住的地方,不能四外漂流。我家里没啥人了,地当年有,这回地也得给我了。工作有这个想法,但是找不着,比如说做断桥铝、铝合金、塑钢窗户,这个咱们没钱,要有钱的话,最好还是能够在家里那边做。有啥可高兴的,无论是谁,现在是无罪了,无罪也没什么太高兴的,因为好时候都是在监狱里度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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