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新闻讯(记者/沈颖)江苏省政府22日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交流经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大家对这项工作陌生吗?为了让大家更好阅读该文,先来一波入门科普——
Q:什么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A:2017年5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东、中、西部的北京市、安徽省、陕西省等15个省(区、市)选取100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单位,选择了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25个方面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Q:基层公开为什么要标准化规范化?
A:用标准化来限制自由裁量权,用标准化规范化来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改变基层政务公开的随意性、不公开、不规范等做法,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府效能,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Q:江苏有哪些地区入选试点?
A:江苏7个县(市、区)入围,分别是南京市建邺区、无锡市滨湖区、徐州市新沂市、常州市天宁区、苏州工业园区、南通市如皋市、宿迁市沭阳县。重点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税收管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开展试点。
自2017年5月开展试点以来,目前各项工作开展得怎么样了?会上,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主任张旻传达了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并汇报江苏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据了解,目前江苏7个试点县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全部组建到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统一规范工作基本完成,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和工作规则初步确立,政务公开发布管理平台建设加快推进,试点示范带动效应初显。
从现在到试点结束还有半年时间,时间紧、任务重。会议还公布了下一阶段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总体安排:
2月5日前,完成公共服务清单和办事指南的固化;
2月13日前,编制完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
3月份将政务公开要求嵌入单位业务管理系统;
6月份各试点单位基本完成各项试点任务,省政府办公厅将在7-8月份对试点单位试点成果进行验收,按照国办要求,一个一个过筛子,并形成试点工作总体报告上报国办,国办将通过抽查方式进行复核。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务办主任方伟对下一阶段试点工作提出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按时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对工作不到位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亮“黄牌”、甚至“红牌”,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试点领域的业务指导和清单目录统一规范,确保拿出最高水平、符合江苏经济发展地位的公开标准,并力争成为国家标准。坚持需求导向,把试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从群众需求入手,梳理编制的公开事项和标准要符合群众的认知习惯,明确具体、通俗易懂,不搞大而化之,不要抽象概括;防止生搬硬套,争取每个试点单位都能有标准规范作为省级标准乃至国家标准;明确目标再出发,通过试点把公开要求嵌入到政府行政行为的全流程,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有机融合。勇于创新突破,创造性地推进试点工作。要有专项突破,力争在试点工作整体推进的同时,在部分领域率先取得更大突破,形成有特色、有亮点的经验做法;要有社会参与,积极拓展群众参与试点的渠道和方式,多听取群众和基层一线的声音,让群众来评价试点得失,监督和推动试点工作;要及时总结提升,成熟一个,推广一个,积少成多,小胜为大胜,最终形成一批群众可见可用可感的创新成果。
南京市、无锡市滨湖区、苏州工业园区、如皋市、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等6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市政府及各试点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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