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2018年首挂地 5幅租赁用地可建38万方租赁住房

2018年01月04日 09:28:15 | 来源:荔枝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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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伊始,大事先行,民生为上。继首幅租赁住房用地顺利成交后,2018年我市又集中供应一批租赁住房用地!14日,市国土局发布了2018年宁网挂第01号土地出让公告,公开出让位于栖霞区和燕路560C、江宁区麒麟科创园中心路以东、江宁区学十四路以西、浦口区江浦街道谢营1号、江北新区铁院路以西等5幅租赁住房用地,用地总面积17.95公顷,实际出让面积16.79公顷,出让起始价总额10.47亿元,预计可建设租赁住房38.52万平方米。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作为2018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我市作为全国12个租赁住房试点城市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建设,着力构建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商品房等多渠道的住房供给体系,把建设租赁住房作为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重要举措,2018年计划将商品住宅用地中的30%调整用于建设租赁住房。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的要求,本次出让的5幅地块全部为自持型租赁住房用地,地块上所建房屋不得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从地块布局来看,分布在栖霞燕子矶、江宁高新园、麒麟科创园、江北新区等成熟板块,均为我市产城融合发展、配套设施完善、租赁需求较大的区域,有利于更好地满足新就业人群、创新创业人才等基本居住需求。从竞买条件来看,为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租赁住房建设中对市场的引领、规范和调节作用,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本次公告要求竞买人须为南京市、区政府所属国有独资公司。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和布局,进一步加大租赁住房用地的供应力度,加强对租赁住房建设的管理,为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提供有力的土地支撑,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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