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思践悟十九大·扶贫篇】扶贫攻坚要加强民生保障

2017年12月19日 09:41:14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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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栏语】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为探索脱贫扶贫事业的可操作方案,“学思践悟十九大·扶贫篇”系列策划,在分析多个扶贫案例的基础上,联合多位基层治理理论研究者,共同探讨扶贫脱贫理论经验。

  特约评论员/张克(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师)

  打赢扶贫攻坚战,是我们党向全国人民和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扶贫脱贫的坚中之坚、难中之难在于如何让深度贫困地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同步小康。解决区域性、整体性贫困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要在调动困难群众脱贫积极性上下功夫,更要发挥好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政策的保障作用。

  十九大报告将脱贫攻坚作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基本方略的主要内容,报告明确指出:“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在扶贫脱贫攻坚中补齐民生短板,首先要实现病有所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因病致贫是各种致贫原因中最突出的问题,也是导致脱贫工作不可持续的主要原因。一些群众“辛辛苦苦奔小康,得场大病全泡汤”。近年来,各地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努力实现让农村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少生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江苏针对贫困群众因病致贫的根源开对了“药方”,建立起涵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等相互补充衔接的制度体系,对贫困患者做到应治尽治。2016年,泗洪县采用企业捐助、财政兜底的创新做法为低收入群体购买“扶贫100”商业保险,针对40种重大疾病提供保险赔付,有力地提升了困难群众抵御风险能力。

  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接受良好教育,是扶贫开发的重要任务,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途径。早在上个世纪 80 年代,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宁德工作时所著《摆脱贫困》一书就特别强调“越穷的地方越需要办教育,越不办教育就越穷”。201312月,总书记到河北阜平考察时专门指出:“治贫先治愚,要把下一代的教育工作做好,把贫困地区孩子培养出来,这才是根本的扶贫之策。”十八大以来,全国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建立起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贫困地区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教育扶贫取得积极成效。

  在教育扶贫领域,职业教育培训提升了贫困家庭子女就业能力,基本实现“教育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人”。例如,江苏涟水县东胡集镇鲁渡村与江苏开放大学合作,把职业技能培训班办在扶贫点上,因地制宜传授柳艺编制技术,带动周边19个经济薄弱村近200个低收入户增加收入。这种变“资金输血”为“教育造血”的新模式,找准了扶贫脱贫的关键环节,真正帮助当地困难群众拔掉了“穷根子“。

  当前,在贫困地区仍有大量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对于这些扶贫对象,只有通过农村低保实现兜底保障,才能实现到 2020 年全部脱贫“一个也不能少”的战略目标。这些年来,以农村低保为代表的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编织了一张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通过动态调整补助标准确保网底不破,有效保障了贫困群众的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

  江苏在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177月起,江苏省农村低保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南京、苏州等发达地区已经实现低保标准的“全城同标”、“城乡一体”。据了解,到2020年江苏将以县为单位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并轨,完全意义上的城乡低保一体化指日可待。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脱贫攻坚事业中,数千万贫困人口正是新时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直接体现。新时代打赢脱贫攻坚决战需要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让数千万贫困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扎实行动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

  (本文系荔枝网及旗下“荔枝新闻”手机客户端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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