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莎普爱思,症结还在监管|荔枝时评

2017年12月06日 15:51:21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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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德罗

  (作者尼德罗,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资深时事评论人;本文系荔枝网及旗下“荔枝新闻”客户端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近日,某公众号发布文章《一年狂卖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矛头直指莎普爱思滴眼液。该文毫不客气地指出,莎普爱思滴眼液作为一种“洗脑神药”,已经成为眼科医生们极为痛恨的一种药。

  文章援引包括美国眼科学会和国内多位资深眼科专家的说法,明确指出:到目前为止,人类还没有发现有任何一种药物能够有效治疗或延缓白内障的进展,手术几乎是所有眼科医生的一致推荐。据统计,65岁以上的老人患白内障的概率达到了50%,但因为莎普爱思的夸大、虚假宣传,使得许多老人延误了最佳的治疗时机,造成不可逆转的严重后果。

  123日晚,莎普爱思发表澄清公告,称莎普爱思滴眼液是一种安全的、有效的抗白内障药物。125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回应称,莎普爱思滴眼液的质量抽检和广告审批都没有发现问题。

  但连日来,围绕着莎普爱思滴眼液的讨论还在不断发酵。丁香医生在推文里援引了莎普爱思公司2016年的年报数据指出,2016年莎普爱思公司的广告费用高达2.6亿人民币,而同年药物研发的费用只有0.29亿,白内障相关药物研发费用仅550万。

  也就是说,这家广告语令人朗朗上口的公司,广告费用是研发总费用的近9倍,是莎普爱思滴眼液研发费用的47倍。但要知道,2016年莎普爱思公司营收近 10 亿元中,莎普爱思滴眼液的销售额 7.5 亿,占到了75%

  疯狂的营销投入,以及广告中用“症状代替疾病”的做法,再加上郎平这样的知名人士的站台助阵,使得莎普爱思在近年来保持了高速增长。从省级卫视到各个地方台,莎普爱思的广告经年累月,未曾间断。而从眼科医生群体的反馈来看,90%的老人在决定做白内障手术前,都曾滴过莎普爱思滴眼液。

  不过,这一切都源于2004年的一次关键性改变。在2004年之前,莎普爱思并不是OTC药物,所以只能向医院进行推销。但医生群体的认知水平决定了推广的收效甚微。但在2004年,中国药监局批准了莎普爱思滴眼液成为OTC药物。从此之后,莎普爱思可以直接面向公众销售,媒体广告成了他们发力的重点。

  还是要回到2004年,负责审批药品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真正从事审批的业务员人数极少。2015年的数据为70余人,2004年则更少。但就是这么少的审批员,却通过了上万种新药的审批。要知道,同样是2004年,美国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只审批通过了148种新药。而美国新药审批中心的审批业务员数量是5000人。

  显然,并不是中国的审批业务员水平高、效率高,而是整个审批流程存在重大的问题。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2006年时任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被审查,最后成为共和国历史上第一个被判处死刑国务院直属单位的一把手。不过,郑筱萸时代留下的审批顽疾,却并没有完全解决。此后虽然放慢了审批速度,但是对于原先上市的药品,却没有能够进行再评审。

  从专业的角度出发,当初上市的药物假如存在无效或被怀疑无效的情况,应该由企业提供补充数据证明疗效,否则就应该退市。但目前,药监局似乎并没有能够启动这一审查步骤。监管的缺失,最终使得莎普爱思在近年来深陷争议的同时,保持企业营收的高速增长。毕竟,相对于少量公众舆论的质疑,强大的广告营销投入所制造的影响力,足以掩盖不同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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