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规范地名命名和更名审批流程

2017年09月18日 21:51:07 | 来源:南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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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城市地名的演变史,就是一部城市的发展史。为了进一步规范地名的命名和更名,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地名命名和更名审批流程的通知》。《通知》明确,玄武、秦淮等江南六区的路街和住宅区命名需由市政府批复,其他五区可由区政府批复。

  《通知》规定,玄武、秦淮、建邺、鼓楼、雨花台、栖霞这六个区范围内的路、街、住宅区等命名和更名,需由所在区政府向市政府提出申请,市地名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经市政府批准后,出具地名命名或更名批复。

  江宁、浦口、六合、溧水和高淳这5个区以及江北新区,可以由建设单位向所在区政府或江北新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区地名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前征求市地名主管部门意见,由所在区政府或江北新区管委会出具地名命名、更名批复。

  巷(里、弄、坊)和高层建筑、商业中心等大型建筑物名称的命名和更名,比道路和住宅小区的命名稍微宽松一点。在江南六区,由有关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市政府提出申请,径送市民政局设在市政务中心的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经市地名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前征求区地名主管部门意见)后,市政府授权市地名主管部门审批。门楼牌号的编排和审定,由建设单位或建房个人提出申请,公安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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