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风督办:困境儿童保障缺乏实施细则 宿迁为其优先申请低保

2017年09月06日 10:07:32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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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枝新闻讯  上周三,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沙维伟走进江苏新闻广播《政风热线》直播室,宿迁市经济开发区三棵树乡杨圩村居民陈先生反映,自己和妻子都属于盲人一级伤残,想为女儿申请困境儿童保障,但向村里递交申请40余天仍然没有结果。当天下午,记者跟随省民政厅相关工作人员来到当地调查了解。

  陈先生与妻子都属于视力残疾一级,女儿小羽今年4岁,健康可爱。他们了解到江苏省2014年发布了《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意见》,按照“父母双方重残(2级以上残疾)的儿童可以享受困境儿童保障”的规定,向宿迁经济开发区三棵树乡杨圩村居委会递交了申请。

  陈先生:“父母双方都是重残的无能力监护的,可以申请。然后我就跟我老婆商量看能不能申请。7月18号我们把申请交上去(到现在)40多天,都一直没有回复。”

  为何陈先生递交申请40天没有回音?三棵树乡民政办工作人员曹东海解释,当时在7月19日的确接到陈先生关于申请困境儿童保障的申请。后来与开发区沟通决定先为小羽办理低保。但陈先生申请期间正好赶上全乡低保专项整治行动,所以没有充分与陈先生事前沟通。

  那么小羽是否符合困境儿童保障条件?为什么要为她办理低保而不是困境儿童生活补助?

  宿迁经济开发区三棵树乡乡长周树光答复记者,根据江苏省和宿迁市的相关规定,小羽的情况符合困境儿童保障条件,但是由于目前宿迁市有关困境儿童保障文件具体补助标准还在制定当中,在补助标准出台之前先按照低保标准在8月12日为小羽办理了低保手续。

  记者查阅江苏省和宿迁市有关困境儿童保障的相关规定,对于困境儿童保障不仅包括经济补助,同时还要求加强和完善医疗康复保障、教育保障等保障措施。

  三棵树乡杨圩幼儿园杨园长也向陈先生表示,将会将小羽就读幼儿园的1200元学费和其他费用进行减免。

  目前,三棵树乡为陈先生女儿申请的低保已于8月31日公示结束,接下来将会向区里申报,依照程序为小羽申报低保。

  记者了解到,目前江苏省有关困境儿童保障的文件中提到“有条件的地区可按当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一定比例发放生活费补助。”文件内容中并没有具体量化标准,而宿迁市有关文件也未制定具体补助标准。

  宿迁经济开发区政法社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徐雪云表示,接下来将会尽快出台相关标准,解决区内困境儿童的补助和其他保障措施:“因为省里市里的文件它只是给了一个范围,按照经济发展条件按照一定比例发放。一定比例又是多少,我们不知道?所以我们要根据当地实际参照周边地区做法,要酝酿建立这种应急救助机制。”

  (江苏新闻广播记者 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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