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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讯(记者范思立)美国清洁能源投资面临巨大融资缺口,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在2016年发布的报告,2005—2014年,美国清洁能源的平均年度投资金额为440亿美元,而投资需求则高达4420亿美元,实际投资金额不足投资需求的10%。如果以化石能源的使用量在未来20年内减少40%作为分析情境进行预测,美国清洁能源的年度投资缺口高达1520亿美元。
尽管美国拥有全球最发达的金融体系,但在为清洁能源项目提供融资支持方面,表现却不尽如人意。究其缘故,既有金融体系自身的原因,也有外部环境欠佳、政策措施不到位等金融体系以外的原因,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美国联邦政府对清洁能源发展的态度和政策导向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不利于金融市场形成合理的预期、并采取积极的行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效率偏低,受惠面较窄,无法产生充分的激励效果;美国资本市场运行模式与清洁能源投资的特点并不匹配。
美国遇到的许多问题在我国也同样遇到。因此,美国的经验可以给我国清洁能源发展带来一些启示。
政府应向市场传递清晰明确而前后一致的信号,在我国,在绿色转型和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也存在政策模糊和不一致之处。例如,在绿色债券的“绿色”界定方面,央行主导下的绿金委标准和发改委标准之间存在差异,而且两个标准缺少互认,对市场形成一定困扰。在此情况下,化石能源政策如何与清洁能源政策相互协调,如何把握好二者的度,需要特别注意。
鼓励资本市场创新,增强资本市场对能源转型的支持力度。在我国,发展迅速的绿色信贷、绿色金融债等均是以银行作为实体经济的主要融资渠道,资本市场的作用远远没有发挥出来。 (详见今日本报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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