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套房离婚协议曝光:八卦有多疯狂,违法成本就有多昂贵

2017年07月05日 10:45:39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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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欧阳晨雨

  (作者欧阳晨雨,“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法学研究学者;本文系荔枝网及旗下“荔枝新闻”手机客户端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近日,一则离婚协议书在网上疯传,瞬间引爆朋友圈、微信群、qq群、微博等各类社交平台:夫妻房屋分割所涉房产多达63套,其中50套归女方所有,13套归其20岁的女儿所有……看过图片,吃瓜群众很惊讶,当事人则很愤怒。

  这种愤怒很好理解,换了谁都一样。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现代社会离婚虽然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却也是双方的家务事,怎么也不能拿到外面,让别人来看笑话。

  更不合时宜的是,那份离婚协议不但把财产分割的细节都晾了出来,更把所涉房产的套数、坐落、面积、性质列得一清二楚随着网络传播的“裂变式”扩大,这些重要信息的曝光,将给当事人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或许,在多事之徒看来,不过是为网友贡献了份“谈资”罢了。这个万千世界,豪富之家到底有多富有,家产到底有多丰厚难免让人心生好奇。而手上这份详尽至极的“家底清单”,既满足了自己的窥探欲,在网上分享后,还能多出一点成就感。

  问题是,如此可人的“八卦”,已有侵权违法之嫌。夫妻离婚协议、财产状况,明显属于个人隐私权的范围。我国法律明确保护隐私权,司法解释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比起书面、口头形式宣扬,网上传播的做法,性质更恶劣,后果更严重。

  侵犯隐私权的后果,可能就不像曝光八卦时候那样令人高兴《侵权责任法》第2条明确规定,侵害隐私权等民事权益,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至于承担责任的法定方式,从本案的情况看,至少应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几种。

  当然,前面所说的,仅是民事责任。网上披露63套房等细节,还属于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根据两高《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即便达不到“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等入罪条件,所披露信息一旦被他人利用犯罪,提供者也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目前,究竟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究竟谁是“始作俑者”,还不是很清楚。据当事人猜测,因最近准备买房,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给售楼部和贷款银行各复印了一份,怀疑是由此流传开来。如果真是“内鬼”泄露信息,依据两高《解释》,数量或者数额达到法定标准一半,就可入罪。

  退而言之,即便不法披露他人信息,情节不算严重,也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范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等行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当然,被行政处罚的同时,还得承担民事赔偿等侵权责任。

  网络时代,娱乐大众的八卦谈资,还得贴上合法标签。“63套房离婚协议网上疯传”,侵犯了当事人合法权利,也将提供者置于违法境地,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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