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多“魏祥”解忧,不能单靠“清华温度”|荔枝时评

2017年06月29日 15:18:11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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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欧阳晨雨

  (作者欧阳晨雨,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本文系“荔枝网”及旗下“荔枝新闻”手机客户端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这是一则令人感动的励志故事。

  一个名叫魏祥的高三考生,来自“苦甲天下”的甘肃定西,身患重度残疾,父亲去世,留下母子相依为命。身残志坚的他参加今年高考,取得了648分的好成绩。得知将被清华录取后,他向大学发出了“解决一间陋宿”的请求,而清华大学也在第一时间回复,将给予帮助和资助。有网友称赞道:“这才是真正的清华温度”。

  不可否认,这件事很暖心。清华作为中国最好的大学之一,面对待录取的残疾“准学生”,以诚相待、以心换心,互动“不落俗套”,措施“掷地有声”。可以想象,虽然魏祥入学以后可能还会面临生活上和学习上的重重困难,但校方也会一如既往地尽可能地帮忙。

  当然,“张臂欢迎”残疾考生魏祥,对于清华大学而言,并不是独此一例。在清华园中,如身患风湿性关节炎致残的矣同学、患有脊髓血管瘤的朱同学等等,也并没有因为自身的病患,被这所中国顶级大学排除在校门之外。但是,如果将视野放至更多的高校,对于那些同样身残志坚的高考生,同样亟待“无障碍”入学的他们,是否还有像魏祥等人一样的幸运呢?

  如果翻看新闻,固然有残疾学生“鲤鱼跳龙门”的喜事,却也不乏被大学“拒之千里”的窘迫境遇。比如,2014年的时候,福建省漳州市肢体残疾的考生刘婉玲,虽然成绩已经过线,却被福建江夏学院以“体检不合格”退档。如果时间再前推,湖南省茶陵考生谭里和也是如此,三年参加高考,两次因残疾被大学“拒绝”,因为中青报的一篇“残疾考生为何难圆大学梦”,经代省长批示,方才踏入大学校园。在全国各地,类似事例并不鲜见。

  对残疾考生来说,这种颇为艰难的入学经历并不少见,录取与否似乎只在高校的一念之间。而在很多高校眼中,一方面,毕业生就业率是一项“硬指标”,如果指标被拉低,势必对学校的声誉和生源造成很大的影响。眼下,社会为残疾人提供的就业门路,又不是很理想。另一方面,一旦招收了这些学生,就意味着学校要在残疾人的生活和学习设施上跟进,必然要加大财力投入。况且,万一因为学校的管理服务不到位,这些学生发生什么意外,学校也要承担责任。基于这些考量,许多高校对残疾考生并不欢迎。

  当然,这种残疾考生“入校难”的局面,也并不能全然归咎于大学。虽说国家出台《残疾人保障法》、《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生入学,但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对于患有特定疾病及“不能自理”的考生,高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如果严格按照这个标准,对于像魏祥这样“不能自理”的考生,“不予录取”也是顺理成章的。

  值得参考的是,西方国家纷纷通过立法途径,为残疾学生上大学铺平道路。比如,美国1990年通过了残障法案(简称ADA),保护残疾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中免受歧视。为了满足残疾学生的需求,从社区大学、公立大学、到私立大学,普遍在校园内建立了开门助力系统、轮椅通道、残疾人卫生间、特别运动以及娱乐项目、食堂特殊服务、开放工作机会等,方便他们的学习工作,因而大大降低了残障学生入学的难度。

  不可否认,魏祥是幸运的,清华是温暖的。但在感动之余,更应反思的是,如何才能借鉴它山之石,在制度设计上有所突破,让更多身残志坚的“魏祥”们,也能凭借自身的努力,进入理想的大学之门,而不是因为“先天不足”,被“不能自理”等缺乏人情味的僵化规定“牢牢地钉在原地”。不仅如此,在大学校园里,应为残疾学生量身打造生活和学习设施,让“无障碍”的软硬环境成为“标配”。而大学之外的社会,也应为残疾学生的就业,提供必要的帮助。

  只有这一块块“绊脚石”被搬掉,才能为更多魏祥们解除“后顾之忧”,才是真正的“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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