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南通市环境状况公报

2017年06月05日 14:13:08 | 来源:南通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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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述

   1.1 国民经济发展

   2016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6768.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66.1亿元,增长0.7%;第二产业增加值3170.3亿元,增长9.0%;第三产业增加值3231.8亿元,增长10.7%。全市三次产业结构优化为5.4∶46.8∶47.8。

   1.2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生态创建取得重要突破。南通市、如皋市、通州区获得国家生态市(县、区)命名。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南通市新一轮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编制实施南通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等“十三五”《规划》。

   2016年南通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百姓满意率突破九成,达到91.6%,与苏州市并列全省第三。

   2. 环境空气状况

   2.1 环境空气质量

   我市环境空气主要污染指标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2016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市区(不含通州区)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25μg/m3、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36μg/m3、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70μg/m3,均达到二级标准;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46μg/m3,比2015年下降20%,仍劣于二级标准;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夏季出现超标。五县(市)、通州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PM2.5,其年均浓度都未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但浓度比上年度降低。

   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进行评价,南通市区(不含通州区)空气AQI达标率71.9%;全年达到优86天,良好177天,轻度污染80天,中度污染21天,重度污染2天。

   五县(市)、通州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分别为:海安镇70.8%、如城镇72.7%、掘港镇72.9%、金沙镇74.2%、海门镇76.2%、汇龙镇80.6%。

   全市收集有效降水样品数707个,酸雨样品数111个,酸雨频率为15.7%。南通市区(不含通州区)降水样品数186个,酸雨样品数30个,酸雨频率为16.1%。五县(市)、通州区酸雨频率在0%(海安县海安镇)~44.6%(启东市汇龙镇)之间。

   2.2 工业废气排放

   全市工业煤炭消费量为2123.4万吨,废气排放总量为3181.8亿标立方米。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69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14万吨、烟(粉)尘排放量为1.80万吨。其中,市区(不含通州区)煤炭消费量约1142.0万吨,废气排放总量约1114.9亿标立方米。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54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67万吨、烟(粉)尘排放量为0.16万吨。

   3. 水环境状况

   3.1水环境质量

   3.1.1 饮用水源水质

   全市均以长江水作为饮用水源,狼山水厂、洪港水厂、鹏鹞水务有限公司和海门长江水厂水源地总体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满足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水质达标率为100%。

   3.1.2 长江(南通段)水质

   长江干流南通段水质在Ⅱ~Ⅲ类之间,水质优良;长江北支启东段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水质为优。

   3.1.3 内河水质

   南通市境内9条主要内河中,焦港河、通吕运河、通扬运河、新通扬运河水质在Ⅲ~Ⅳ类之间,其它河流水质以Ⅳ~Ⅴ类为主,少数断面出现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物指标为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

   3.1.4 城区主要河流

   市区濠河水质保持在Ⅲ类~Ⅳ类之间。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生化需氧量、氨氮、化学需氧量,其污染物分担率分别为29.4%、22.0%、19.2%、16.0%。(其他13.4%)。

   市区其它河道和五县(市)城镇地表水水质在Ⅲ~Ⅴ类之间波动,部分河道部分时段存在黑臭现象。

   3.1.5 地下水水质

   市区和海门市潜层水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Ⅳ类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亚硝酸盐氮和氨氮,海安县、启东市潜层水水质符合地下水Ⅲ类标准。

   第一承压层仅在市区设监测井,其水质符合地下水Ⅴ类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硬度和氯化物。

   第三承压层在市区和五县(市)均设监测井。其中海安县和启东市符合地下水Ⅲ类标准,市区、如东县、如皋市和海门市符合地下水Ⅳ类标准,通州区为Ⅴ类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和亚硝酸盐氮。

   3.1.6 入海河口水质

   栟茶运河小洋口、如泰运河东安闸、通吕运河大洋港桥和通启运河塘芦港闸断面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为良;掘苴河环东闸口、北凌河新闸断面符合地表水Ⅳ类标准,水质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氨氮、生化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等。

   3.1.7 近岸海域水质

   近岸海域设置8个海水监测点。其中近岸功能区水质无明显变化,小洋口、大洋港测点水质保持稳定,功能区外测点水质有所下降。

   3.2 废水排放

   3.2.1工业废水

   全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1.55亿吨,其中市区(不含通州区)工业废水排放量为0.59亿吨。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的排放量分别为1.18万吨、0.11万吨。其中,市区(不含通州区)工业废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0.31万吨、0.02万吨。

   3.2.2 城镇生活污水

   全市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02亿吨,其中市区(不含通州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42亿吨。全市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5.77万吨、0.94万吨。其中,市区(不含通州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21万吨、0.23万吨。

   4.土壤环境状况

   4.1土壤环境质量

   全市15个土壤污染风险点位和5个耕地对照点位例行监测结果表明:按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95)二级标准评价,5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周边的风险点位土壤及相对应的参照耕地点位土壤质量均达标。以内梅罗综合污染指数评价,20个测点土壤均处在清洁水平。

   4.2工业固废情况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648.5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584.2万吨、焚烧填埋处置量54.83万吨、贮存量9.47万吨,处置利用率98.54%。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24.14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13.54万吨、焚烧填埋处置量8.58万吨,贮存量2.02万吨。全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03.85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5. 声环境状况

   5.1 区域环境噪声

   南通市区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7.1分贝。五县(市)城镇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值分别为:海安镇55.5分贝,如城镇52.6分贝,掘港镇50.9分贝,海门镇54.4分贝,汇龙镇54.7分贝。

   5.2 功能区噪声

   南通市区1类功能区(居民、文教区)、2类功能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3类功能区(工业区)昼、夜间等效声级值均符合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 4a类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等区域)夜间噪声超过标准4.9分贝。

   五县(市)城镇1类区、2类区、3类区及4a类区昼夜间等效声级值中,除如城镇和海门镇部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出现超标外,其余均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

   5.3 交通干线噪声

   市区交通干线平均车流量为448辆/小时,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7.9分贝。五县(市)城镇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分别为:海安镇 62.2分贝、如城镇63.8分贝、掘港镇60.6分贝、海门镇64.0分贝、汇龙镇67.9分贝。

   6. 辐射环境状况

   全市辐射环境质量属天然本底水平,环境水、环境空气、环境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浓度和电磁辐射水平均在江苏省天然本底水平范围内。

   7. 生态环境状况

   根据对资源卫星资料图片开展的高精度解译结果,全市生物丰度指数为30.61,植被覆盖指数为79.66,水网密度指数为85.53,土地胁迫指数为6.05,污染负荷指数2.26。按照《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HJ/T192-2015)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7.33,南通市及五县(市)均处于良好状态。

   8. 污染防治

   8.1 大气污染防治

   2016年是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省十条”的关键之年,是南通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实施的第三年,我市全年共推进实施288项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其中省重点项目75项,均已全部完成。

   提前一年完成12台燃煤电厂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11个石化合成树脂行业实施完成提标改造,33家重点企业完成VOC治理。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1937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8694辆。完成11个LDAR项目、29个港口岸电工程、7家重点粉尘堆场治理。制定《保障G20峰会空气质量工作方案》,顺利完成G20峰会空气质量保障任务。

   8.2 水污染防治

   2016年是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2020)第一年,全方面推进实施120个工程项目。强化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工作,建立长江生态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全流域水环境区域生态补偿,全市新增14条河流25个断面,覆盖到所有行政区域和重点流域。

   完成饮用水源地现状评估。市区整治黑臭河道16条。开展“十小”企业取缔和“十大”行业清洁化改造,取缔108家、完成清洁化改造107家。推进城镇污水厂建设,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厂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

   8.3 土壤污染防治

   2016年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正式颁布实施。启动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工作,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各项准备。推进工业关闭搬迁企业用地污染治理,2016年市区3个工业退出地块完成修复。

   全力推进固废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危废焚烧能力4万吨,危废填埋能力2万吨,全市危废处置能力达到7.82万吨/年。强化危险废物网上申报动态管理,申报率继续保持在全省前列,实现对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监控。积极协调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加强进口固废管理,开展进口固废专项检查。

   9. 环境管理

   9.1 环境执法

   按照“三不三直”要求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建立两库(执法人员库、执法对象库)一平台(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全面推行双“随机”。组织开展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和学校环境敏感点排查整治,停产整治252家,责令限期整改550家。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99件,处罚金额5792万元。利用新法及四个实施细则办理案件95件,16起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侦办。12345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时完成清理。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组织开展38项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关闭违法违规企业121家。

   组织G20峰会放射源安全保障工作,对全市放射源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南通市监督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80家,其中放射源单位、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使用单位16家,Ⅱ、Ⅲ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64家,全市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9.2 环境监测

   全年环境例行监测获取环境质量监测数据104万个。编制完成《2015年环境监测年鉴》、《“十二五”南通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等各类监测报告、统计报表、综合分析报告100余份。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司法鉴定所获得江苏省司法厅批准。

   9.3 环境许可

   9.3.1 环评许可

   落实“区域、行业、总量、民意、污防”五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做到“五个一律不批”。持续精简环评审批流程, 实施“三取消、两减免、一纳入”。建立环评审批清单服务卡,实现“一卡清”;建立环评中介服务网上超市,方便建设单位对环评单位的自主选择。探索建立“点、线、面”结合的规划环评体系,推进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发挥规划环评引领和约束作用。

   9.3.2 排污许可

   研究制定了《印染行业排污许可总量核定技术方法》和《印染行业许可证日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2016年全市共核发排污许可证725份。

   9.3.3 危废许可

   印发《南通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监管办法》,全年办结各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16件,全年受理各类危险废物转移许可申请418件,办结率100%。

   9.3.4 辐射许可

   全年办理核与辐射项目许可业务307件,其中核与辐射环评审批107件、环保竣工验收53件、辐射安全许可证事项129件、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6件、放射源转移备案12件。

   9.4 自然保护

   9.4.1 生态红线管控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生态红线区域优化调整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15〕2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发展现状,对全市23处省级生态红线区域进行了优化调整。

   9.4.2 生物多样性保护

   启动全市区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着手编制《南通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对启东长江口(北支)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按季度对水质进行监测,委托南京师范大学对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变化进行科学考察。

   9.5 环境科技

   9.5.1 环境科研

   全年新立项课题3项(其中市级课题2项,省监测基金课题1项);完成2项市级课题并验收,课题《细菌硫化技术去除钢丝绳废水中重金属的应用研究》获得南通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在省级以上期刊杂志发表论文25篇。

   9.5.2环保产业

   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市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实施方案》(通办发〔2016〕48号)要求,完成南通市环保产业协会与行政机关的脱钩工作,行业协会按照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建设,有效促进协会更加健康有序发展。

   10. 公众参与

   10.1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全年共办理涉及环保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议14件、政协委员提案16件,主要涉及大气污染治理、水环境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面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10.2 环境信访

   开通了“啄木鸟”平台,为公众参与环保提供新的渠道。通过“12369”投诉举报热线、12369微信举报平台、政风行风热线、局长接待日等多种途径,全市共受理信访8227件,其中涉及水污染2201件、大气污染3768件、噪声污染1899件、固废污染155件、建设项目管理146件、其他问题58件,办结率为100%。

   10.3 宣传教育

   全年召开相关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7场(次),集中采访9次,市各新闻媒体先后开设“通博士讲环保”、“环保之声”、“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事项发布”等专题(专栏、专刊、专版)6个,发播放环保公益广告21个(条),刊发新闻稿件600余篇(条);国家、省级媒体发播南通环保专版、专题等及相关稿件62个(篇、条)。全年先后开展“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科普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4次8项,全市建成“生态文明宣传一条街”5个,建成省、市级绿色学校42所,建成银叶级绿色宾馆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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