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挪用公款案,被告人在四 年时间里,挪用公款高达900多万。而她挪用这些钱都是为了供丈夫 挥霍。
2012年,袁某在一家网吧认识了男子苏某,两人迅速组成家庭。婚 后,苏某没有工作,又好赌成性。袁某每月3000多元的工资根本不 够他挥霍,为了满足苏某的需求,袁某打起了公款的主意。
袁某负责单位的一些对外转账汇款业务,四年时间里,她利用职务 便利,先后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9192000元。去年7月份,单位发现 了账目上的异常。
案发后,袁某退还50多万,但还有860多万一直没有退还。
公诉机关认为,袁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供个人使用,数额巨大 不退还,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案情复杂,数额 巨大,法院将于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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