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到11月这段时间,我们节目连续关注了江宁托乐嘉小区更换物业公司引发的一系列事情。如今新的物业公司进驻小区服务了3个月了,小区的管理走向了正轨。但是,物业交接遗留下的问题依然存在。
业主们告诉记者,春节过后小区的新物业——万科物业就在小区内张贴了收取2017年小区物业费、车位费的通知。不过,当业主们去物业办公室缴纳费用时却被告知,想要办理全年12个月的交费手续,得缴纳13个月的费用。
原来,万科物业是去年11月27日进驻开始服务的。物业要求业主缴纳的“第13个月”停车费,指的就是2016年12月的费用。而这笔钱,不少业主早已经交给了老物业——爱涛物业。在业主们看来,如果万科物业再收取这个月的费用显然就是重复收费。
业主们说,万科物业在与老物业爱涛物业进行交接时,就应该让对方退回这笔费用,而不是让业主们再次缴费。那么,万科物业对这笔费用是如何解释的呢?万科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物业进入托乐嘉小区后做了大量的工作,因此他们按照物业合同收取2016年12月的物业费、停车费都是有据可依。
万科物业托乐嘉小区负责人解释说,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他们也无法直接与老物业公司进行费用交接。因为很大程度上来说,他们是接手了一个“全新小区”。
那么,物业公司的收费行为真的合理吗?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
律师表示,因为与追讨小区公共收益不同,小区每户业主的缴费情况各不相同。因此,由小区业委会牵头进行集体诉讼有不小的难度。
然而,每户业主自己打官司追讨几百元不等的费用在实际操作中显然既费时又费力。那么,业委会是否有什么解决办法呢?
王主任告诉记者,他们还是希望业主们能配合新物业按时交齐费用。此外,业主们可以到业委会以及物业前台登记上一年物业费缴费情况,便于收集维权证据。业主们也希望,江宁区住建部门以及街道能督促爱涛物业尽快办理交接手续,主动退回多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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