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老赖 :执行“组合拳” 让老赖无法再“赖”

2017年02月08日 20:14:08 |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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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解决“执行难”,除了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和加大信用惩戒力度等机制外,司法机关还通过财产保全制度、强制执行、刑罚制裁等一系列组合手段,让老赖们无法继续“赖”下去。

  诉讼财产保全对保障债权和遏制债务人隐匿、转移财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实践中,因财产保全设置的要求偏高、执法尺度难以统一、操作不规范等引发的保全难和保全乱问题比较突出。不过,2016年12月1号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很好的解决。

  同样在去年12月1号实施的《最高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因公民死亡、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等发生概括继受,或者因债权转让、离婚分割等发生特定继受时,特别明确了变更或者追加第三人为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

  随着互联网和移动支付的发展,人民法院与部分网络支付平台合作,让失信被执行人在网上订旅游住房、买保险、租房等方面,都受到限制。

  除此之外,失信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养老金、退休金,都能成为可供执行的财产,对于有能力履行而拒绝履行的被执行人,构成犯罪的,《刑法修正案九》还设置了“情节特别严重”的量刑档次,将最高刑由三年有期徒刑提高到七年。同时,将犯罪主体由自然人扩大到单位,规定单位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量刑。江苏城市频道为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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