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京市场上出现了很多以“长租公寓”为主题的住房租赁公司,这些公司掌握众多房源,可以直接将房屋以整租或合租的方式租给顾客,免去了租房人找中介、找室友,以及和房东交涉的麻烦,深受年轻人喜欢。去年8月,南京大学生小吕就在一家租赁公司租了一个房间,并绑定银行卡,按月付房租,2个月后他将房子转租给别人,可房子转了出去,交房租时却遇到了麻烦。
2016年8月,小吕通过一家名叫“yo(优)伴公寓”的租赁公司,在桥北的旭日上城三期租了一间卧室,每月租金850元。由于小吕是一名在校学生,手头并不宽裕,便选择了按月付款的方式。根据双方约定,如果小吕要按月支付房租,就需要指定一家叫“58月付”的第三方单位做担保,这样“58月付”将一整年的房租先付给yo伴公寓,之后每月再从小吕绑定的银行卡里扣钱。
两个月后,小吕把房子转租了,第二个房客直接和“yo伴公寓”租赁公司签了合同,并每月将房租交给租赁公司。可是由于当初小吕委托“58月付”做了担保,因此,在“58月付”担保平台上,房租的缴纳人仍然是小吕,为此,“yo伴公寓”租赁公司承诺,每个月会代替小吕把租房款还给“58月付”。可四个月过去了,租赁公司每次还款都不及时,小吕时常接到催缴通知。
小吕担心,这样会影响自己的征信记录。为了尽早解除这份租赁关系,《楼市零距离》记者和小吕一起找到了“yo伴公寓”租赁公司。工作人员首先澄清,上个月的房租已经交给了“58月付”,只是系统里还没入账。
小吕认为,公寓本身是允许转租的,自己转租并没有错,并且在转租时“yo伴公寓”租赁公司也没有提醒,解除担保还要支付违约金。最终,双方约定暂时先不解除担保合约,继续由“yo伴公寓”租赁公司代小吕缴纳房租给58月付,“yo伴公寓”租赁公司也承诺,以后会准时缴纳欠款,不让小吕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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