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晨 向艺 戴佳玮)重庆在继征收房产税、对开发商无故涨价的行为进行规范后,再度重拳出击,对新建商品房的“预售环节”进行了严控:抵押房产不得预售,预售商品房不得抵押。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和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的通知》,《通知》要求:从2月1号开始,抵押房地产不得预售,预售商品房不得抵押。也就是说,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申请房屋及所占土地不能在抵押状态,也不能将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房屋用于抵押融资。
重庆出台这一政策与外地投资客在渝“炒房”,引起房地产市场异常波动有关,记者了解到,在南京的房地产开发贷款汇总,开发企业将预售商品房进行抵押融资的情况并不多,业内人士认为,就目前情况来看,南京不会出台类似的楼市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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