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见》解读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 让人人享有更多幸福感

2017年01月11日 18:55:29 |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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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省政府《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惠民水平",从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社会救助等与百姓密切相关的方面入手,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

  《意见》立足惠民利民,提出合理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以此编织民生"安全网"。要求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以每年不低于8%的增幅进行调整。并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江苏省社科院区域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丁宏:“合理地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一方面是加大富民惠民力度,让江苏人民群众更好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另一方面也是激发老百姓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加社会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

  为持续改善保障民生,《意见》强调提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强化社会救助托底功能,提出:实现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农村低保最低保障标准每年增长8%左右,到2020年最低达到每人每月500元,苏南以设区市为单位、苏中苏北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同时统筹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制度,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为基本的社会救助体系。

  江苏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夏春青:“《意见》将社会救助和扶贫开发相结合,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低收入农户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这是救助制度的一项突破。”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让人人享有更多幸福感。《意见》还提出,加大教育惠民助困力度,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基层首诊制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提升老年人生活保障水平,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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