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西坡
(作者西坡,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知名时事评论人;本文系荔枝网及旗下“荔枝新闻”客户端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初识“凯里”这个地名,是在电影《路边野餐》里。在这部出色的影片中,导演毕赣把凯里拍成了一个梦幻般的地方,迷人而又伤感。
再次看到凯里,是在新闻里。近日,凯里警方制作了一些“曝光榜”,包括大标题、被曝光人员违法情况和警方提示等几部分。榜上收录了10名违法人员信息,绝大部分被曝光的原因是嫖娼,少量涉赌和涉毒。除了曝光,他们均被警方给予了行政拘留4日至15日的处罚。
新闻里的凯里,一点都不梦幻,百分百的中国原生态。比如凯里警方的态度,面对质疑,凯里公安局负责人回应称:“对于此事不做任何解释”,“公安机关执法肯定会有法律依据”。然而已经有法学家表示,凯里警方的行为侵犯了被曝光人员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被曝光人员完全有权利追究警方的侵权责任。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嫖娼确实违法,但不构成犯罪。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从常识角度,嫖娼都非重大恶行,其社会危害性极小。拘留已足以惩戒这一行为,公开示众完全是法外施罚。同样的,赌博、吸毒等行为虽然构成违法,但在如何惩罚方面,法律早有明文规定,而“示众”并不在任何法律规定中。
凯里警方看似“贴心”地没有披露相关人员的姓名,头像中的眼部也做了遮挡,但却公布了年龄、居住地,熟人路过很容易便能认出来。这或许也是凯里警方的用意,毕竟如此才能起到更好的“警示效果”。
普法措施本身如果就涉嫌违法,那么这只能是普法者本身的现眼之举。人们看到的是以普法为名的权力滥用。相对于嫖娼、吸毒等行为,滥用的权力对社会构成的危害更大。
违法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但像嫖娼、吸毒、赌博等行为,如果实施者是单身,那么其外部性几乎为零。如果其有家庭,那么影响的也主要是家庭内部,而曝光示众只会对家庭其他成员造成二次伤害。小地方都是熟人社会,消息很快就会传得人尽皆知,被曝光者的妻子、孩子会生活在怎样的舆论和目光之下可想而知。
直接的、间接的各种伤害都没有被考虑到,在“普法”、“警示教育”名义之下,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被肆意践踏。我们应该意识到,违法者也是人,也是公民,他们只应该付出法律规定的代价,除此之外他是受法律保护的。
示众是野蛮粗暴的,整个社会正在接受这一文明观念,执法者不说走在前面也不能拖法治后腿吧?凯里警方既然有所谓的“法律依据”,就应该列出条文供公众讨论,不能搞莫须有。一个健康的社会,也不应该踏着他人的隐私和人格前进,否则前进的方向也不会是法治和文明。另外,从逻辑上讲,围观者的兴奋是不可理解的,因为示众的本质是杀鸡骇猴,暂时还没倒霉的猴有什么可乐的?
欢迎关注荔枝锐评(lizhirp)微信公众号:
我要说两句